【事故警示 · 每周一例】第2期
武汉市某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6年4月1日15点20分左右,武汉市某在建项目一名工人站在人字梯上进行吊顶架龙骨作业,该区域作业完成后,该工人用双腿夹住人字梯往五号天窗移动以便进行下一处作业,在移动过程中不小心将人字梯一条腿落在了一处预留洞口处,导致人员连同梯子突然失去平衡向五号天窗一楼跌下,造成后脑受伤,后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装修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在没有佩戴安全绳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人字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装饰施工单位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违章作业人员制止不力。
2、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督促、检查、落实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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