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河道采砂部分)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2010年,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并经省政府法制办批准实施。从对河道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情况看,部分地方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处罚,存在处罚不严、力度不够、标准不一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维护我省河道采砂管理正常秩序,现将《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河道采砂部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省水利厅将对各地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湖北省水利厅
2016年1月29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