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水利(水务)和湖泊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我厅制定了《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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