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办件)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3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1
(会办件)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3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发改委:

现将省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3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消除我省疫后经济发展不利因素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建议”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积极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促消费,制定印发了紧扣春季消费特点的《2021年“相约春天赏樱花”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方案》和贯穿全年的《2021年全省商务系统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方案》,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多样化、多领域的消费促进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1-4月,全省共实现社零总额6199.16亿元,同比增长50.5%,高于全国20.9个百分点,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88.8%。从商品类别看,27类主要限上零售商品中,有16个品类实现正增长,其中,升级类商品强势增长,基本生活类商品恢复平稳。从市场运行整体情况看,受上年同期基数逐步抬高影响,当月增速略有回落并未改变消费市场持续复苏态势。

二、下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围绕推动商品市场回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推进线下消费与线上消费。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参加商务部主办的“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推进品牌消费和品质消费双提升;支持大型电商平台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开展“618购物节”“双十一购物节”等电商购物活动,出台促销政策,鼓励本土实力强、信誉好的电商企业和商家积极参加,推出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鼓励本土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企业围绕上述电商促销活动同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线上配套活动,在内容、形式上办出湖北特色、体现荆楚风采,推动购物节活动常态化、机制化,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二是创新模式业态促消费。引导各类新模式新业态公平竞争、规范发展,构建良好电商消费生态。鼓励电商平台和经营企业发展直播带货、场景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电商平台发挥大数据优势,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三是营造积极消费氛围。7-10月,聚焦商旅文融合、延伸夜间消费时间空间、全省特色美食地图打卡,举办“欢GO湖北”休闲消费季活动。11月-2022年1月,聚焦国庆中秋春节等节日节庆、“双十一”等线上消费、年货消费需求,举办“约惠湖北”节庆折扣季,营造“一季一主题、月月有节庆、周周有亮点”的消费氛围。

湖北省商务厅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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