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 |
序号 |
牵头单位 |
落实举措 |
责任处室 |
2.对湖北省与疫情直接相关的增支部分,中央财政2020年按政策足额安排补助380亿元;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减收增支,2020年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时单独增加拨付50亿元。对武汉市职工医保基金缺口,中央财政专项安排50亿元。 |
2 |
省财政厅 |
争取中央防疫专项补助380亿元尽早落实到位;及时测算我省新增疫情防控支出缺口,争取中央予以补助。对以后经济恢复涉及的各类增支事项,积极对接中央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争取中央从现有专项中予以倾斜支持。 |
财务处 |
3 |
省财政厅 |
明确各项增支政策分类分级分担办法,制定省级对下防疫指出专项补助方案并及时拨付。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统筹资金用于兑现特殊群体救助、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等增支政策。 |
财务处 |
|
5.加大各类政府债券支持力度,包括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向湖北省倾斜,2020年各类政府债券新增额度按照不少于1000亿元安排。 |
11 |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
围绕抗疫特别国债支持的6个领域29个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11大类等资金投向,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和衔接争取,确保2020年包括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等各类政府债券 |
财务处 |
6-9金融支持 |
13-23 |
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 |
(我厅非责任单位) |
产业发展处 |
29.加大对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革服务设施建设和配套产业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在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安排中,对湖北省给予倾斜支持。 |
96 |
省发改委、省扶贫办 |
配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文体活动广场等便民利民服务场所。 |
财务处、 公共服务处 |
97 |
省发改委、省扶贫办 |
支持安置点扶贫车间、设施农业、旅游开发等项目建设。 |
产业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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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组织东部省市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加大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力度,对湖北省解决贫困劳动力收疫情影响外出务工难问题予以倾斜支持;加大中央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支持力度;东部省市要切实帮助湖北籍农民工在当地稳住就业岗位;将湖北省扶贫产品纳入政府预算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范围,推动相关省份与湖北省相关市州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对口帮扶。 |
104 |
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文旅厅 |
开展 “引客入鄂”专项消费活动。 |
市场管理处、 资源开发处、 宣传推广处 |
加大选派文旅专业技术人才双向交流力度。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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