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第二部分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部门职责:
1、开展文物交流活动;
2、开展文物复仿制品、艺术品及其他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交流活动;
3、协调相关机构开展文物展览等文化交流合作;
4、开展文物鉴定、文物修复、文博人才培训、文物考古发掘等相关服务工作;
5、承担全省文物资料信息库的运行维护,为全省文物行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
(二)财务部
(三)保卫部
(四)藏品保管部
(五)社会文物鉴定部
(六)文物保护修复部
第二部分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一)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1512.2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54.71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财政没有下拔人员经费。
1、财政拨款130万元,主要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拨款资金。
2、事业收入210万元,主要为单位修复、鉴定等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30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上年结余0万元。
7、动用事业基金1132.29万元。主要为用自有资金弥补日常开支。
(二)湖北省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1512.2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1.5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秉承节约开支控制预算的理念,压减了2021年预算。
1、文化体育与传媒1422.33万元,主要单位的日常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89.96万元,主要为单位社保缴费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该表按经费来源列示,反映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计38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49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没有取得财政补助的人员经费。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该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示,反映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分项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计1512.2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1.59万元,主要原因是秉承节约开支控制预算的理念,压减了2021年预算。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该表反映了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所有的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13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功能分类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比上年减少了574万元,主要为今年没有没有取得财政补助的人员经费。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该表反映了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3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74万元,主要原因为没有取得财政补助的人员经费。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故为空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财政专项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专项转移支付,故为空表。
十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77.6万元,服务类预算77.6万元,主要为物业管理服务保安服务。比上年减少了34.1万元,主要是因集采目录变化而发生调整。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2648.86平方米,机动车3辆。
十四、关于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统一要求,预算项目均进行了绩效目标设置,如下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动用事业基金: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部门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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