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10-24
关于《湖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2019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总体要求、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湖北实际和《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起草了《湖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同意,计划在全省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尘肺病防治工作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特别是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孙春兰副总理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作出工作部署。2019年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7月,分管副省长专题听取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另一方面,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粉尘超标严重,部分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二是尘肺病诊断鉴定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很多农民工患者流动性较大,常常无法提供职业史等证明材料,诊断鉴定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尘肺病农民工保障水平较低。尘肺病患者需要终身治疗,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四是职业健康监管和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不足。基层职业健康监管力量薄弱,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不足,服务能力亟需提高。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开展5项行动,实现9项目标,具体如下:

截止2020年底,要实现9项行动目标,包括摸清粉尘危害和尘肺病人底数、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劳动者工伤参保、新发尘肺病报告、尘肺病人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其中包含一些具体的量化指标,例如,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健康培训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等指标都要求达到95%以上;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等。

部署安排了5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包括通过粉尘危害专项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集中开展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推进实施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行动,对已经开展过治理的行业组织回头看,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提请。二是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包括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对确诊尘肺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在重点行业实施尘肺病工伤保险扩面。三是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包括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保障和业务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检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进行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为劳动者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履行职业病劳动合同告知义务,开展职业病危害宣传培训,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配合开展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等,推动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五是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支撑网络,加强尘肺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和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实现“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方案》提出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明确要求市县级政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二是责任保障。将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市县级政府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将责任层层压实。三是人才保障。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四是宣传保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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