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过去的证到期了又该怎么办?近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统筹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十项措施》对此做出明确回应。
提醒一:什么类型的证件有效期满可以放宽条件?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件有效期满、因疫情原因未能办理延期手续的,自动顺延至疫情结束;需继续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提醒二: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全程网办?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疫情结束前申请许可证延期或变更的,可不提交2020年2月至6月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因疫情原因未复审或延期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视同有效,实行容缺受理审查。
具体做法:容缺受理审查通过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容缺资料作出限期办理的书面承诺后,可以先发证,承诺期限不超过疫情结束之日起的3个月。对新改扩建、转产项目需要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查、邮寄送达。对需要组织会议审查的事项,一律函审或远程网络视频会审;必须现场核查的,由企业作出符合性承诺,疫情防控结束后进行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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