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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再次向省人大交出“满意”答卷
栏目:湖北省审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加入收藏
湖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再次向省人大交出“满意”答卷

11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整改督办力度明显加大;审计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跟踪督促整改不松劲;省级主管部门主动承担牵头整改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克服疫情困难,采取有力措施,问题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94.59%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连续四年整改率超过90%。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连续第五次获得“满意”的测评结果。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省委、省政府高位部署,整改工作持续强化。应勇书记、王晓东省长等领导先后190次作出批示,要求地方和部门及时整改。省人大开展整改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整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促进问题整改。省政府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下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二、各地各部门压实责任,整改动力不断增强。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标对表,落实“责任制+清单制”,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整改时间表,逐项盯紧抓实,逐件对账销号。省级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上下联动督整改,促进绝大多数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纠正。

三、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整改合力有机凝聚。省审计厅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办与审计机关工作贯通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意见》等制度办法,形成监督的贯通机制。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共追责问责1074人,有效促进了问题整改。

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整改效力更加彰显。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既“治已病”又“防未病”。今年以来,省政府、省直部门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和完善地方规章制度或行业管理办法393项,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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