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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审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加入收藏
湖北省审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湖北审计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北省审计厅”网站(http://sjt.hube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审计厅综合处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天鹅路3号,电话:027-87252583,邮编:4300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审计法定职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发挥了审计信息公开在助力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抓紧抓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我厅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相关工作,把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纳入厅党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班子“头雁效应”,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抓信息公开工作的闭合链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综合处2名同志专职承办具体工作,明确1名信息技术专员负责公开平台维护工作,相关业务处室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工作。

(二)适时适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审计项目计划、重大政策措施解读、重点审计项目实施、助力“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审计政务信息150余篇次。一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护航改革发展、推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精准脱贫、保障民生等热点话题,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5期“在线访谈”,厅本级及随州、恩施州、房县、仙桃市4地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与公众进行了良性互动。二是扩大审计公开范围。积极做好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公开和解读,积极稳妥地推进援疆援藏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的公开,2020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连续第五次获得“满意”的测评结果。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开了省审计厅的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计划规划、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公务员招考信息,确保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三)全心全力打造信息公开平台。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我厅进一步优化了厅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一是完善了门户网站功能。关联规章制度与发文字号,实现按文号检索功能,将已发布信息按照发布时序显示,更正因集约化改造迁移的失效域名,增强网站实用性。二是完成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参考》规范了栏目设置,新增“决策预公开”“招考录用”“审计报告”“政府会议”“政务督查”“回应关切”版块,实现互动聚合性。三是规范了公开信息管理。清理专题专栏,按栏目宣传内容设置栏目名称,将所有专栏按照创建年度归类;规范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推动信息制作、采编、审核、发布全周期管理,全面打造标准化信息发布平台。

(四)从严从细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严格遵守《湖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定期进行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并同步改进,全年未收到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投诉。一是加强日常考核。按照20%的比重,明确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底有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制度保障。围绕新闻发布、信息宣传稿件审核、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政务舆情管理处置,出台完善系列制度办法,深化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厅微信公众号增加了互动交流栏目,开放了用户留言功能,接受广大网民实时监督;召开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邀请特约审计员、省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会,通报上年度工作情况,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建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来,我厅树立全媒体公开理念,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优化解读方式、规范完善制度,守好信息公开“一网一微”主阵地。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厅门户网站新设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湖北审计融合发展”等6个专栏,增强公开针对性;网站全年发布政务信息3500余条,政务微信全年发布100余期、300余条,省政府、审计署门户网站及政务微信、学习强国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采用我厅稿件337篇次,《中国审计》杂志、中国审计报、《湖北日报》采用177篇次。在网站开展问卷调查、民意征集3次,同步公开征集结果;设立“厅长信箱”“公众诉求”栏目,每月公开来信办理情况,全年共收到群众网上来信24件,办结率100%。

为进一步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适应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需要,我厅印发了《推进全省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于3日内同步发布了文字解读,随后陆续发布了图文、音视频以及主要领导人解读。根据审计工作实际开展情况,2020年未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7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4 4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5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50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2 1132.43万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厘清办理处室、所涉业务处室、合法审查处室主体责任,规范了审批程序,完善了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开答复模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2020年,我厅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1件为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此类申请在下表计入“其他处理”栏;另1件依申请所涉内容,暂无现成信息,已告知信息公开时间和获取方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去年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厅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文字、图片、音视频多管齐下,解读更加深入民心;对2021年工作重点决策预公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需求等事项公开征集意见,听取群众呼声;完善了门户网站部分功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年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人民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部分功能、栏目内容仍需进一步优化、充实;二是部分审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报送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三是与公众交流互动不深入,虽然开展了调查征集等决策预公开,但公众反馈意见不多。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责任、改进方法,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在规范栏目设置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栏目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栏目深入开展政务公开;二是持续开展全省审计系统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提升审计人员在信息宣传、舆情处置、依申请公开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本领;三是加强审计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审计动态信息,充分听取群众声音,拉近拉亲政民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舆情处置情况。制定完善了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坚持24小时网络在线值班,加强网上舆情分析、监控和研判。成立政务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小组,明确3名网络舆情联络员、3名网络舆情监测员。聘请荆楚网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全省审计网络评论员队伍,上报意识形态舆情报告6期,处置网络舆情6起,全年未形成舆情事件。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按照《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对会办提案的答复,征询提案委员和主办单位的意见后于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答复意见交主办单位;对牵头主办的提案,结合会办单位意见,及时征求提案委员意见,按时保质完成主办提案。2020年,我厅共承办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3件,均已办结,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今年先后举办了全省审计综合工作、计划统计、信息宣传业务培训3次,共培训400多人次。邀请省两办、审计署、《中国审计》杂志领导专家现场授课,采取理论讲解与操作演示、线上问答与现场指导、集中面授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共同交流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法。派专员参与审计署新闻记者走一线活动,及时更新综合智库人员、网络评论员队伍,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湖北省审计厅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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