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24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省政府国资委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政治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扎实做好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资国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强化用权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更新,做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对外公开工作。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

二、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质量

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为重点,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按照统一部署,结合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尤其要加大为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的公开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拓宽发布渠道,创新解读方式,采用图解、音频、视频、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各种形式,不断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落实《条例》加强制度规范

认真学习《条例》新规定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等相关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规范主动公开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优化依申请信息公开接收渠道,规范依申请答复文书格式,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法律审核,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内容管理维护,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增强栏目检索和下载功能。加强网站内容保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提高时效性、针对性,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整体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网站安全防护。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明确由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钱银芝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各责任处室按工作职能,负责相关信息内容把关,经处长审核签字后,以呈批件送办公室审核,并报委领导审签后,由责任处室登陆网站后台上传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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