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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天门市供水和燃气公司存在有关问题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8 加入收藏
反映天门市供水和燃气公司存在有关问题

标题:反映天门市供水和燃气公司存在有关问题

时间:2020.12.11

来源:阳光信访系统

内容:2021年3月2日我到天门市供水和燃气公司进行询问,是否已经按国家的相关法律,对初装的供水和供燃气的费用是否已经进行了相关降费,二边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收到相关文件,供水:1700元的安装费,供燃气安装费:2900元。根本没有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执行。而国家的新政是:第一:供水——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第二:供气——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现在主要是住建委的相关人员严重工作怠懈,而下面的供水和供燃气部门到现在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件,希望领导能让国家的法律能及时生效,这样上有法律,下不执行对国家的大规划,在老百姓心中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回复部门:天门市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0.12.16

回复内容: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向天门市相关燃气、供水企业送达了由湖北省发改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并督促其学习落实文件精神,取消不合理、不合规的收费项目。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或直接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电话)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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