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湖北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2021年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申报表:食品执法办案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稽查工作职能。
(一)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全省食品稽查工作指导;
2.依法查处跨省、跨地区重大食品(含食盐质量安全执法)违法案件;
3.完成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交办的食品稽查等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人员及编制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的核定参公事业编制数共计34名,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的实有在职人数33人。 退休人员1人。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及支出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稽查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103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0.66万元,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无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预算支出总计103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2万元。
2.与上年相比增减金额及增减比例情况、原因说明
预算收支规模总计较2020年1039.75万元无明显变化。
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1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及分项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106.27万元,其中:办公费17.51万元、印刷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7.26万元、其他交通费30.5万元(含公车改革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减金额及增减比例情况、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总额较2020年139万元减少32.73万元,减幅23.55%。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总体、分项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用车购置费。
2.“三公”经费总额和各分项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减金额及增减比例情况、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较2020年11万元减少9万元,减幅8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6万元,减幅100%;公务接待费减少3万元,减幅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经费总额和各分项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5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6.5万元、培训费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万元。
2.与上年相比增减金额及增减比例情况、原因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较2020年减少31.07万元,下降了41.11%,主要是政府采购目录调整采购限额,部分限额以下项目可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以及2021年无新增执法装备项目预算、办公设备购置新增计划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无国有资产支出。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无此项支出。
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认真编制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调整完善、修改制订单位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单位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编制了绩效目标,共涉及部门整体支出1个,资金1030.66万元;支出项目1个,资金57.71万元。绩效目标编制覆盖率100%。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指标设置基本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制度执行有效,财务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合规;预计项目实施后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主要业务职能项目为食品执法办案,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项目申报表。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公开用表详见附表1-10,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表11(食品执法办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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