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2021年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承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下达的年度教育培训任务;面向社会开展与市场监管相应的专业培训工作。功能任务:1.进行系统内培训需求调研及市场培训分析;2.根据培训需求进行相关课程设置;3.选定教材,编写各类教学大纲、讲义、案例选编、法规选编及其他参考资料,参与系统教材库建设,4.选定和聘任任课教师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逐步建立由本校教师、系统内业务骨干和系统外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兼)职教师队伍;5.负责教学实施中的管理工作;6.做好教学保障工作;7.组织教学培训质量评估工作;8.总结教学经验,持续拓展教学业务,改进教学质量。
根据鄂政办函〔1984〕63号文件批复,原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于1984年5月成立,并依据鄂编办文〔2019〕72号文批复,于2019年7月更名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是隶属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2名。目前干部学校在职干部12名,离退休人员7名,聘用人员1名。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财政预算收入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万元。
2021年安排财政预算支出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万元。
比2020年预算收入增加56.4万元。包括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管理费、食堂服务费、水电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内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三公”经费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三公”经费总额较2020年4.9万元减少1.3万元,降幅26.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9万元,降幅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4万元,降幅10.3%。
“三公”经费总额和各分项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7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设备、投影仪、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2.与上年相比增减金额及增减比例情况、原因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预算较2020年增加12.74万元。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需要购买台式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内容。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内容。
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认真编制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调整完善、修改制订部门整体支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1个,资金435万元。绩效目标编制覆盖率100%。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资金到位及时,指标设置基本合理。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未编制预算项目,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公开用表详见附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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