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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344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体育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344号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优化顶层设计,为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的问题

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3号),为我省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落实“强省意见”,进一步抓实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近期我局相继出台《湖北省竞技体育新奥运争光四年行动计划》、《深化省直体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改革四年行动计划》、《湖北省体育产业跨越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和《省体育局“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同时,拟订了《省体育局“教练员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拟尽快完善优化后出台。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加强全省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关于分类实施安置,为运动员就业转型提供政策支持的问题 

2003年,我省出台了《湖北省退役运动员安置暂行办法》。2008年省人事厅、省体育局印发的《关于湖北省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人〔2008〕14号)和2009年省体育局、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联合下发的《湖北省体育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鄂体人〔2009〕11号),均对事业单位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作出相关规定。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81号),为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换提供了政策支持。2012年,省政府出台《湖北省激励和保障竞技体育拔尖人才的政策规定》(鄂政发〔2012〕4号),激励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留在湖北工作。近期,省体育局为进一步优化新时代运动员保障政策体系,已启动修订《湖北省退役运动员安置暂行办法》工作。

三、关于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高层次体育人才引进提供便捷路径的问题

2017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3号)第三条第(六)款明确了体育人才发展战略,为我省引进体育人才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7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33号)精神,近期,我局制订了《湖北省引进高层次体育人才实施办法》,拟进一步创新体育人才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体育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为体育强省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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