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及2018年第三季度“三公”预算数据,省人防对2018年第三季度“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本着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省人防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本省人民防空法规规章,拟定有关政策。
(二)拟定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省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人防要求人防建设规划情况。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工作,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开展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统执勤和维护管理制度,监督全省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
(六)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依法收缴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用,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适时监督检查。
(八)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现有49人,下设秘书处、工程处、指挥通信处、法规处、计划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
直属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湖北省省直机关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湖北省人防信息保障中心,湖北省人防指挥所保障中心,均纳入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省人防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为7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6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
二、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其他部门预决算项目不予公开的原因说明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的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已经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信息公开中予以剥离。除此以外的内容,均予以公布。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情况相关表格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76.2 |
16 |
43.4 |
16.8 |
2018年第三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39.070123 |
1.9 |
33.900023 |
3.2701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生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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