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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栏目:湖北省政府研究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加入收藏
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收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后,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政办发[2014]30号文要求,对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加快推进进度,确保信息工作取得实效。现将2014年度室(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落实30号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30号文要求,强化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单位人员调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配备充实,成立了以省政府副秘书长刘良谋为组长,副主任卢美松、覃道明为副组长,办公室和信息处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使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抓落实。开展岗位能力建设,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传达学习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加强信息公开知识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加大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政办发[2014]30号文要求,紧扣室(中心)工作职能,推进“四大公开”:一是职能信息公开。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和单位办公室主办、信息处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办理制度,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湖北政研网门户网站、所属内刊、报刊等方式,及时、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二是“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4月2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室(中心)2014年度部门预算,2014年8月2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室(中心)2013年部门决算。三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信息公开。对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2014年)重大招标项目、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获奖成果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等方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重大事项公开。对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年度先进处室和个人考评结果、慈善募捐等重大事项,在室(中心)进行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对照30号文要求,室(中心)因工作职能所限,无依申请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件,没有以室(中心)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认真开展检查。按照30号文要求,2014年11月12日至25日对室(中心)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形成信息公开“成绩单”,在门户网站发布,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与30号文新要求相比,还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根据《条例》、30号文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畅通以湖北政研网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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