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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G42沪蓉高速高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GLGKJ-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栏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3 加入收藏
招标编号:HBSJ-202210GL-082001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G42沪蓉高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沪蓉高速公路高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回复意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高岚互通 A 匝道与 S312 平交口处,在现状收费广场入口处增加两个收费车道,改扩建匝道长度为0.295km。本项目起点至收费站设计速度为 30km/h,收费站至终点的设计速度为 40km/h,行车道宽度3.5/3.75米,桥面净宽32米,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他:   /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负责高岚收费站出口新增车道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GLGKJ-1。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0。合同估算价:1749.09万元。2.3其他:预计开工日期为2022年11月(具体以监理人通知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3.4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 本项目属性: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77号邮编:联 系 人:万先生电话:0717-7204287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邮编:430010联 系 人:饶先生电话:027-83308925传真:2022年 10月13日附 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施工企业资质要求GLGKJ-1同时具备: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财务要求GLGKJ-1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GLGKJ-1同时满足:1、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2、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4、同一标段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6、“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7、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 誉 要 求GLGKJ-1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未被列为D级,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标段:GLGKJ-1标段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非上述系统截屏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均不予认可。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专业。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6、“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8、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序号评审因素重大偏差认定标准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3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5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6投标报价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7工期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质量目标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的规定。9安全目标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的规定10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11分包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12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低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权利义务。13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无效15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无效16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7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18资质等级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7)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19财务状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0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2)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6)同一标段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8)“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9)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21信誉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被列为D级,或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22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2)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非上述系统截屏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均不予认可;(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4)“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23存在的其他情形(一)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24存在的其他情形(二)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序号评审因素重大偏差认定标准1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3投标报价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不一致;(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2)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存在的其他情形(一)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6存在的其他情形(二)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招标编号:HBSJ-202210GL-08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G42沪蓉高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沪蓉高速公路高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回复意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高岚互通 A 匝道与 S312 平交口处,在现状收费广场入口处增加两个收费车道,改扩建匝道长度为0.295km。本项目起点至收费站设计速度为 30km/h,收费站至终点的设计速度为 40km/h,行车道宽度3.5/3.75米,桥面净宽32米,荷载等级公路-I级。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高岚收费站出口新增车道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GLGKJ-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0。

合同估算价:1749.09万元。

2.3其他:预计开工日期为2022年11月(具体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77号

邮编: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话:0717-720428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编:430010

联 系 人:饶先生

电话:027-83308925

传真:

2022年 10月13日

附 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GLGKJ-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GLGKJ-1

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GLGKJ-1

同时满足:

1、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同一标段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7、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GLGKJ-1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未被列为D级,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GLGKJ-1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非上述系统截屏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专业。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6、“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8、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5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6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质量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的规定。

9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的规定

10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

分包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12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低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权利义务。

13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无效

15

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无效

16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7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8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19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0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同一标段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9)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21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被列为D级,或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22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 5   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非上述系统截屏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4)“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23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4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2)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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