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89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89号提案的答复

刘冬姣、贺敏、刘传江、王腾飞、向悦、郑爱萍、朱锦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保险构筑致贫返贫防线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于发挥保险市场机制优势,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反贫困长效机制具有积极作用。我办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湖北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部门协调力度,不断健全推进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湖北银保监局等部门组成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建立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业保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联合调查研究。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先后多次赴省内省外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2019年,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湖北银保监局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湖南、广东两省调研考察巨灾保险,确定十堰、黄冈、恩施等地区开始试点,积极推动巨灾保险工作落地。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农业保险等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问题,及时协商解决。联合多部门核实申报,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总结经验,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二、完善保险政策体系,全面服务脱贫攻坚。一是加大保险投入力度。2007年以来,我省累计投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60.5亿元,其中2019年度8.7亿元,涉农保险财政补贴险种达12类17个。水稻、能繁母猪、奶牛、油菜和“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实现全省覆盖,农业大灾、育肥猪和森林保险覆盖主要种养林地区。二是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引入保险机构市场竞争机制,增强绩效评价理念,进一步完善我省涉农保险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大力发展产业扶贫保险。2019年,全省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6.44亿元,同比增长38.5%,参保农户777.38万户次,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514.8亿元。全年共支付农业保险赔款11.79亿元,受益农户66.58万户次。四是严格落实保险扶贫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省内农险经办公司对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费率要在已降20%的基础上再降低10%-30%,切实减轻贫困户负担。

三、创新保险产品模式,切实巩固脱贫成果。一是探索实施涉农模式创新。积极推广发展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涉农保险,除传统种养林保险外,还创新开办指数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产量保险、天气综合保险以及“保险+期货”等特色险种50余种。2019年启动的巨灾保险试点也采用传统型和指数型两种模式。二是精准对接多元化保险需求。坚持“农户自愿、政府补贴、社会资助、市场调节”的思路,对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口、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为其定制农房保、产业保、伤残保、家责保、助学保等保险,进一步推动我省扶贫保险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扶贫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推动人保财险开展以“扶贫保”为主题的八类扶贫险种创新(农房保、产业保、医疗保、重疾保、伤残保、家责保、助贷保、助学保),丰富保障范围。2019年,覆盖贫困人口35.44万人,支付赔款3577万元,对帮助贫困户脱贫起到积极作用。联合太保财险在我省全面推开“防贫保”,帮助解决脱贫后返贫问题和边缘户易致贫问题。截至2019年底,“防贫保”业务累计覆盖湖北省42个县区,农村人口覆盖率60%以上,为近1600万人提供了近2万亿元的防贫保险保障。目前,已向11744个“防贫保”对象支付保险救助金9175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配合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扶贫保险政策,优化扶贫保险运行机制,提高扶贫保险服务能力,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创新,推进扶贫保险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广大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

最后,感谢您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主管领导姓名 蔡党明  联系电话 02787235563             

经 办 人姓名 李红良  联系电话 02787233709

邮 政 编 码  43007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一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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