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俊解读《湖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栏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05
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俊解读《湖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湖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俊

访问提纲:

一、请问制定《方案》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二、请谈谈对《方案》的编制过程和总体考虑。

三、请谈谈《方案》的主要内容。

四、请问如何推动《方案》落实?

近日,省机关事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鄂管文〔2020〕3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请问制定《方案》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行动。2019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2020年3月,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国管节能〔2020〕39号),对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进行具体安排。

党政机关既是能源资源的消费者,也是节能环保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不仅能够提高党政机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更是对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发挥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问:请谈谈对《方案》的编制过程和总体考虑。

答:2020年3月,由省机关事务局牵头,联合省标准化研究院专家组成《方案》编制专班。在前期对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调研基础上,编制专班对《方案》内容和创建节约型机关标准进行逐项讨论和反复论证,于4月上旬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26日,省机关事务局组织召开由局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专题会,充分讨论征求意见稿。之后,我局将该稿送至部分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省直单位征求意见,并采纳了其中合理建议,形成《方案》送审稿。2020年5月13日,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了《方案》。

《方案》在内容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四条原则:一是突出节约型机关创建重要性,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既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二是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节约型机关建设常态化,发挥好党政机关的带动作用。三是突出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日常管理,使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四是突出氛围营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节约型机关创建氛围,大力培育和弘扬绿色低碳文化。

问:请谈谈《方案》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是创建对象。全省县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是工作目标。为三年工作目标,最后实现“到2022年底,80%以上的省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75%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70%以上的县(市、区)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四是创建标准。分为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等5个评价单元11个评价项目39条评价细则,评价总分为100分。总得分85分(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可以申报创建节约型机关。

五是创建流程。各级党政机关向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各单位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发改、财政部门进行核查。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对下级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进行抽查。省机关事务局将达到标准的党政机关报送国管局核定批准后,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六是动态管理。节约型机关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查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单位,取消其节约型机关称号。

问:请问如何推动《方案》落实?

答: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省机关事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日常工作由省机关事务局负责。各市(州、林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建立相应联络协调机制,明确联络员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沟通联络等有关事宜。各级党政机关是创建节约型机关责任主体,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

二是强化考核监督。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进度和质量。各市州要将节约型机关创建纳入文明单位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 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办公行为习惯,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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