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中宣发〔2020〕12号)和《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鄂普法办〔2020〕12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实效,在全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推动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把民法典的文本规定变成人民群众的行为准则,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三)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全局干部职工关注“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关注湖北法治网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收集、共享民法典学习宣传资料,包括民法典公开课、民法典学习视频、宣传挂图、宣传短语等内(宣传专栏链接见附件)。
(二)各单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清单,通过听取民法典专题讲座、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视频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民法典,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维护和保障公民民事权利意识。
(三)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民法典专题课程,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考试。
(四)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宣传公示栏等平台,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五)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的工作大局,突出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产品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一系列新规定、新变化,促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促使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针对局精准扶贫驻点村(社区)居民,突出宣传民法典中关于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房屋产权、居住使用权、物业管理、高空抛物、宠物饲养,以及婚姻家庭、继承、邻里关系等法律规定,推动村(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和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在村(社区)群众活动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在村(社区)宣传栏、橱窗等,张贴民法典宣传挂图、标语、海报等,引导村(居)民主动学习了解民法典。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作用,制定民法典进村宣讲计划,运用以案说法、说身边人身边事等人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活动安排中的内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处室和单位要主动对接服务对象和群体,自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三)创新方法手段,注重宣传实效。局机关和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按照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附:
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链接:
http://www.cnhubei.com/xwzt/2020/mfd/?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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