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为及时高效办理代表建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
组 长:赵康林
副组长:胡广生、张鲁江、乐绍山
组 员:陈 辉、陈建新、方龙瑶、朱 红、肖 晗
联络员:李 俊(联系电话:87814636)
组长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安排总监督,并亲自领办至少一件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和回复;副组长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涉及分管工作协调安排部署,并亲自领办至少一件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和回复;组员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络员负责从“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受理建议并呈送领导签批意见,分发相关处室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回复。
二、及时高效受理办理
(一)签收时间。从2020年1月13日开始,联络员每天早、晚两次上网,查看是否有本单位受理建议,如有建议,当天签收,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签收。
(二)办理时限。经过我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讨论决定,能够于大会期间办理的建议,及时由办理处室与代表本人电话沟通,并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代表本人。对于不能在大会期间办理的建议,将交办相关处室承办,于8月底前办理结束,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本人。
(三)会议部署。我局拟于2月初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会议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办理程序、规范和时限,强调办理责任追究,加强统筹协调配合。
(四)积极沟通。各处室在承接代表建议办理后,安排专人专办,积极与代表本人电话或会面沟通,真正了解代表建议涵盖内容和要求达到的目标。广泛征求代表意见,虚心接受代表建议,拟定实施方案与代表商谈,及时咨询或收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情况,汇报办理初步意见、研究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改进办理方法。对于由我局会办的建议,也要主动与主办单位积极联系。
(五)建议办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干部带头亲自办理和督导,处室负责人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沟通,指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骨干力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所有建议必须于2020年8月中旬前全部办理完结,并形成最终书面答复意见,通过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报代表本人。
(六)网上公开。所有建议办理情况(涉密信息除外),全部于8月底前在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予以公开。9月份向省政府督查室、省人大和省政协秘书处上报我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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