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情况】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法治建设情况】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法治化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精心组织部署。年初依据全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经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0年度制度建设计划》等,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要点及步骤安排,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年初有计划、日常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的工作机制。二是专题研究讨论。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讨论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2020年,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2次,集体研究讨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等法治建设问题共6次。三是带头学法述法。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邀请省高院夏洪建法官开展行政执法办案技巧专题讲座,全年共开展专题讲座5次;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共5次,其中开展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做依法行政表率”、《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2次专题学习讨论。四是坚持依法决策。修订完善了《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贯彻执行《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局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局党组行政办公会议制度》等多项制度,通过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及法律责任,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行政立法质量

    我局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量,逐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制度体系,2020年出台多项制度。一是代省政府办公厅起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关于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二是参与起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三是制定《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特别通道服务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举措》、《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巡视反馈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招投标投诉举报行政处理决定集体审议规则》6项制度。四是联合省住建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示范文本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增加了4个资格审查办法和8个评标办法。配合省住建厅起草了《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的意见》。

   (三)落实重点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域治理能力。一是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按时按要求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情况报告,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2020年11月按要求报送了《法治政府阶段性情况报告》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按照省政府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系统应用。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事项梳理要素、联合监管业务系统、用户中心业务系统的操作等;同步完成国家系统及省级系统账号注册及权限配置;做好监管行为数据监管对象底数和执法人员全量数据推送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出台《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等7项行政执法制度,制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开通北省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网上投诉系统”。对行政执法案卷采取一案一卷管理方式,案卷查借阅实行登记审批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建立了受理室、询问室、听证室,并配备了监控设施,按标准配备了执法记录仪3台,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2020年共受理招投标投诉举报129件,查处串通投标案2起、弄虚作假投标案2起,涉及项目金额2.1853亿元,发出行政处罚决定5份,罚款152.8万元。四是加强法制审核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两项内部制度,全年完成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共计153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共4项。五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法律服务工作。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2件,均为申请人对项目所在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应诉2件其中1件驳回了原告的起诉1件进入重审程序,均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行政负责人出庭的相关规定全年处理和回复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各厅局政策文件及市县级法律咨询件共126件。六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专职律师为局系统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求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协助处理各类涉法事务,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决定的论证意见,可以作为法制审核意见。将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运行机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对冲疫情影响。一是深度开展制度清理。成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专班,根据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进行了三次清理自查对存在地方保护、限制排斥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投标和其他不合理限制企业投标的条款予以废除。全年共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共计57份,其中继续保留的17份,修改的4份,废止的7份,失效的29份。二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依据立改废释、简政放权等要求,形成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5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权力清单栏目中公布;在全省系统下发通知,指导市县结合本地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审核发布要求,审核确认本部门权责清单;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局监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与权责清单通用目录项目一致。三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2020年10月联合省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四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活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主要对2019年9月—2020年9月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进一步清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着力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本性转变。省市县三级共完成项目抽查1921个,发现并处理问题线索160个,其中围标串标线索15个,3个线索已进入立案调查阶段。四是全力助推“疫后重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结合工作职能出台《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特别通道服务机制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提出了八项降成本、激励开工的相关措施配合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的意见》;联合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作了修改,增加在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奖励加分条款;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6号),提出了十五项具体措施加快复工复产,为助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宣传为抓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民守法。一是完成“七五”普法总结。“七五”普法以来,局以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法治机构为目标,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很好完成了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2020年9月按要求报送普法工作自查报告。二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贯,下发学习宣传册,明确将《宪法》学习列入中心组及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于2020年8月25日对新任命的领导干部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利用办公楼内的电子显示屏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结合国家安全日展示《国家安全法》,结合宪法宣传日展示习总书记关于宪法的论述,以依法治国理念为主题展示了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等内容;在我局的门户网站上设置法律法规专栏、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期刊上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开展宣传教育。四是加强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我局机关各支部平均每季度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1-2次。认真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的学习及考试,及时下发学习及考试通知,做好系统后勤保障,2020年考试优秀率达91%。五是开展全省系统法治宣传培训。2020年12月举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培,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系统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还举办全省招标采购从业(监管)人员业务培训5期、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培训10期,培训人数达2644人;深入十堰、襄阳、恩施、神农架等地区以及国有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讲7次,培训人员近1500人,通过法规宣传,进一步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知法守法,营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化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经受住了抗疫、疫后重振等多项考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建设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开阔。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着眼于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健全重大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防范决策风险,不断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力度,实行轮岗、交流等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探索建立法治建设督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对法治建设重大举措的督查力度,明确任务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务求实效。

四是探索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思路,着眼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湖北建设,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断探索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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