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印发《关于
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机关党组织和
党员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沙洋监狱管理局党委,各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局直属机关党委:
现将《关于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推进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省监狱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中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关于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机关党组织和
党员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
自全省监狱系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响应,充分发挥监狱机关自身优势,打破行业壁垒,主动报到亮身份,积极融入解难题,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群众生活,全系统上下形成了“双报到、双报告”的浓厚氛围,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贡献了力量。党员下沉社区工作,是做到“两个维护”、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必答题”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为巩固拓展全省监狱系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下沉社区工作)成果,推动监狱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履职,做实常态化,实现长效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省局党委《关于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结合湖北监狱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把握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一)总体要求。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和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动单位党建与街道社区党建互联互动为重点,以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制度为抓手,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增活力、党员干部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治理上水平。(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
下沉社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有效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分类指导,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坚持求真务实,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强化下沉意识(三)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
续加强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保持理论清醒、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将做好下沉社区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把握角色定位,展现良好作风,坚持不管是什么身份干部下沉社区时就是社区工作人员、不管原来做什么工作下沉到社区干的就是社区工作,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使“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一种常态。三、做实下沉内容(四)推动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各
单位要协助社区不
断完善组织体系,推进党组织向居民小区(网格)、楼栋延伸。帮助社区选优配强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楼栋党小组组长(楼栋长)和党员中心户。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帮助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委”,开展党建联建,抓好组织整建,促进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发挥。(五)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执行群众点单
、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制度。各单位要发挥监狱职能和工作优势,经常性开展共建活动,推动解决长期困扰社区和居民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下沉党员要主动了解居民群众所急所忧所需所盼,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下沉党员要主动对接社区党组织,定期收集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下沉党员采取自愿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组建服务团队,自主开展服务群众活动。(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下
沉党员要引领带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做实基层,助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配合社区党组织推动业委会应建尽建,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下沉党员应积极参与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小区探索组建自管委员会工作。各单位要帮助社区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促进三方深度融合、协力共治。四、优化下沉机制(七)完善“双报到、双报告”机制
。持续推动监狱机
关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定期报告下沉社区工作情况,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单位撒并变更的,应及时重新联系对口联系社区完成报到。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应及时到单位联系社区和居住地社区报到。党员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重新到新居住地社区报到。新设或社区合并后,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社区完成调配并做好对口联系工作。因社区(小区)下沉党员过多或过少,社区党组织需实行跨社区(小区)的横向调剂时,下沉党员应积极配合。(八)完善日常管理机制。下沉党员报到后,应当主动
配合社区党组织,及时编入小区(网格)、进入楼栋,结合自身优势特长,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省局每年对各单位下沉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各单位党委可以通过暗访调研、随机走访等方式,对下沉党员参与下沉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考核评价,并作为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参考。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党建”运用,对党员下沉社区表现实行日常纪实、动态排序,推动下沉党员应到尽到、发挥实效,同时注意防止和克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九)完善协同共治机制。各单位要集中资源力量,推
动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配合社区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下沉党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以小区、楼栋为基本治理单元,聚焦日常事、身边事、邻里事,积极参与协商议事,示范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十)完善平战转换机制。各单位要配合社区党组织,
建立日常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机制,常态化做好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响应、指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下,监狱机关党组织、应急突击队、下沉党员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当前下沉社区的重点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主动对接社区,指导帮助社区党组织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守住关键时期,把牢关键环节,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五、加强组织领导(十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健
全党委统一领导、
政工部门牵头抓总、机关党委(机关总支)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没有设立机关党委(机关总支)的单位,由本单位政工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党委要把下沉社区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总体安排。党委书记(党委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带头下沉社区开展工作。政工部门、机关党委(机关总支)要统筹谋划部署,强化工作指导和督导。(十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政工部门、纪检部门要
及时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下沉社区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确保下沉社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鼓励各级党组织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创造性开展下沉社区工作。(十三)保持严实作风。把严明纪律规矩贯穿下沉社区
工作全过程,经常性教育提醒下沉党员干部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各项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四)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开展
下沉社区工作所需的必要支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财政经费、党费和工会会费中列支。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勤俭节约的原则,先由各单位通过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统筹解决,相关支出不能作为单位新增部门预算的依据,不足部分从单位自留党费、工会经费中按规定列支。加强关心关爱,做好下沉党员安全防护,对作风扎实、成效突出的下沉党员干部及时予以褒奖,大力宣传下沉社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 1.日常管理制度
2.群众点单、社区派单、
单位(党员)接单制度3.平战转换制度 附件
1 日常管理制度 第
一条
为加强下沉党
员
日常管理,落实“岗在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要求,推动下沉党员积极发挥作用、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确保党员下得去、沉得住、干得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下沉党员报到后
,应当主动配合社区党组织,及时编入小区(网格)、进入楼栋,结合自身优势特长,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各单位要积极与社区党组织联系,可选派熟悉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下沉党员担任小区(网格)党组织兼职副书记,推荐下沉党员担任楼栋长或党员中心户,鼓励符合条件的下沉党员参选小区业委会成员。第三条 在严格遵守保密
纪律规定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下,下沉党员应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承诺等。开展下沉服务时,应当佩戴党员徽章。第四条 各单位机关党组
织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应当及时到单位联系社区和居住地社区报到。党员居住地发生变化的,重新到新居住地社区报到。第五条 加强对特殊情况
党员下沉社区工作的管理,对身有残疾的党员,根据其本人身体状况和意愿,由各单位党组织决定其是否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对处于妊娠期、哺乳期和病休的党员,可以待其具备正常履职的条件后,再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对援疆及参与监内封闭执勤的党员,可以待条件成熟后再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各单位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在省局“战时机制”解除前,可相对固定部分党员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参与下沉社区的党员不得进入监管区域,严防“输入”。第六条 积极与社区党组
织联系协调,一个社区有多家单位联系的,社区党组织明确牵头单位后,配合牵头单位做好轮值派遣工作并督促人员到岗,保证每个社区每个工作日至少有一至两名组织派遣的工作队员全脱产参与社区工作,一般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轮值周期。轮值结束后,工作队员应当
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参与社区工作情况,并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连续性。第七条 各单位党委要将
下沉社区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工作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委每年向省局党委报告组织党员下沉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活动和为社区办实事等情况。第八条 下沉党员如实记
录下沉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支部组织生活会等载体,每半年向所属党支部报告一次参与社区活动情况,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提供给各单位党委。各单位党委可以通过暗访调研、随机走访等方式,对下沉党员完成接单任务等参与下沉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考核评价,并作为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参考。第九条 各单位党委应当
经常性教育提醒下沉党员服从社区党组织安排,遵守纪律规定,积极发挥作用。同时,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多渠道了解和掌握下沉党员干部表现情况。 附件2 群众点单、社
区
派
单、单
位
(党员)接单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群众
点
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服务模式,推动居民“需求清单”、单位(党员)“供给清单”和社区“服务清单”相统一,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收集群众需求。
各单位和下沉党员要密切配合社区党组织,线上线下多渠道收集居民需求,注重关注孤寡独居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第三条 开展需求分析。
各单位和下沉党员应配合社区党组织对收集到的居民需求进行筛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需求,及时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对符合政策法规规定,但超出社区、本单位和下沉党员能力范围的需求,社区逐级向上报告,或由各单位统筹协调,最大限度争取工作支持,并适时向有关居民反馈进展情况。对符合政策法规规定,且能依靠社区、本单位和下沉党员处理的需求,配合社区进行梳理和分类,纳入“需求清单”。第四条 形成“需求清单
”。“需求清单”根据社区和群众需要,可以分为一般服务、专业服务两类:一般服务可以细化为政策宣传、环境整治、交通值守、结对帮扶等小类;专业服务可以细化为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矛盾化解等小类。第五条 建立“供给清单
”。各单位根据监狱机关职能职责和工作优势,形成单位“供给清单”,提供给联系社区。下沉党员报到时如实提供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经社区党组织进行梳理和分类,结合实际归为相应的服务类别,形成下沉党员“供给清单”。第六条 综合形成“服务
清单”。各单位和下沉党员要做好与社区党组织的协商协调、沟通对接,配合社区党组织将“需求清单”同“供给清单”按类别进行对接,初步确定具体的服务对象、服务事项、服务主体(各单位或下沉党员),形成“服务清单”。第七条 社区“派单”。
社区党组织通过电话、微信群、电子平台等方式,将“服务清单”精准派发给各单位或下沉党员。第八条 单位(党员)接
单。各单位或下沉党员对社区党组织派发的“服务清单”进行沟通、确认,完成接单。主动同服务对象联系,了解对方具体需求,约定具体服务时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下沉党员一般应当接受社区派单并及时向社区党组织报告服务事项完成情况,因特殊原因不能接单的,应当向社区党组织书面说明情况。下沉党员采取自愿原则,在
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组建服务团队,自主开展服务群众活动。 附件3 平战转换制度
第
一条
为做好常态化
应
对风险准备,立足平时,着眼战时,建立下沉党员平时融入社区、联系群众、发挥作用,战时快速响应、冲锋在前、应急处突的平战转换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遇到紧急情况、
突发事件时,根据社区需要启动应急机制。第三条 下沉党员是应急
作战的重要力量,要积极配合社区全部编入网格、进入楼栋,平时做好常态化联系服务,战时应急。各单位要配合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委”,推荐本单位党委负责人任“大党委”兼职副书记或委员,平时开展共联共建,战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第四条 各单位要抽调政
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的在职党员组建应急突击队,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下沉工作,指定一名政工部门或者机关党委(机关总支)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一个社区有多家单位联系的,要配合社区明确的牵头单位,做好人员编组、力量调配,联合组建应急突击队。第五条 各单位要经常性
开展应急知识、公共危机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风险意识、防范意识。政工部门和机关党委(机关总支)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应急工作队组织培训。各单位应急突击队、下沉党员要按照社区组织要求,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风险、解难题、打硬仗的能力。第六条 各单位、应急突
击队、下沉党员要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下,服从指挥、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战时协调作用。第七条 应急状态下,根
据社区需要,应急突击队应当全天候驻守社区,其他下沉党员作为后备力量,随时做好参与应急准备。下沉党员根据安排,做好组织宣传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第八条 各单位党组织会
同社区党组织对应急突击队和下沉党员做好战时日常管理,对平战转换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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