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鄂知罚字〔2021〕1号)
栏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鄂知罚字〔2021〕1号)

决定书文号

鄂知罚字〔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当事人

十堰晟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MA492RNR4G

主要违法事实

十堰晟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自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接收公司和个人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第六条、第七条,《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九条第一款,《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第二十四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二十七条。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95058.32元。

决定机关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决定日期

2021-1-22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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