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机关2021-2022年度网上商城协议定点采购有关情况的说明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关于省直机关2021-2022年度网上商城协议定点采购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湖北省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鄂公采发〔202029号)及2020省级协议定点采购执行情况,我们起草了《关于省直机关2021-2022年度网上商城协议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已于20201027日正式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与2019-2020年度集采目录及标准比较,2021年版的集采目录中品目有增有减,省级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300万元调整为400万元。按照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并于2020128日正式印发。为进一步规范2021-2022年度省直机关协议定点采购活动,依据《湖北省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及上一年度协议定点采购执行情况,我们起草了《关于省直机关2021-2022年度网上商城协议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变化

对比2020年度协议定点采购工作,《通知》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有效期调整。往年协议定点有效期均为1年,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加投标或续约频次,减轻供应商负担,同时保证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参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省外集中采购机构的做法,将协议定点有效期调整为两年。

(二)协议供货品目调整。服务器、台式计算机等23类品目纳入了2020年度协议供货范围,因2021年版集采目录的变化,其中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传真机、视频设备等5类品目已不属于集采目录范围,协议供货品目相应减少,同时新增了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等3类品目,因此2021-2022年度协议供货品目共计21类。

(三)定点服务品目调整。工程、信息技术服务等13类品目纳入了2020年度定点服务范围,因2021年版集采目录的变化,其中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等品目已不属于集采目录范围,定点服务品目相应减少,同时新增了互联网接入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品目。2021年版集采目录中将绩效评价服务合并到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中,但经与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部门沟通,“绩效评价服务”名称应改为“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且其服务内容及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内容有较大出入,应单列出来,因此2021-2022年度定点服务品目共计14类。

(四)明确新增协议定点品目采购限额。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咨询等5类新增协议定点品目按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确定为100万元。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13年版),互联网接入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范畴,新增的原增值电信服务定点服务采购限额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互联网接入服务仍沿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根据2021年版集采目录的变化,采购限额确定为400万元。

(五)部分协议定点品目采购限额调整。除新增品目外,其他品目中采用分散采购数额标准为采购限额的,采购限额继续保持1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根据2021年版集采目录的变化,调整为400万元。

(六)明确协议定点采购中采购方式及供应商确定方式。网上商城协议定点采购分为直购、议价和竞价三种采购方式,为满足省直各采购单位的多样性需要,并未限定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从目前反映来看,放权于采购人更符合放管服改革的需要。同时对于议价采购或工程、信息技术服务品目的竞价采购活动中,如何选择供应商也应适用同样的原则,因此,在《通知》中明确“采购小组应按照各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满足项目需要的协议定点供应商组织采购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功能。在《通知》中强调协议定点采购活动中应进一步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聘用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等政策。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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