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赵海山副省长批示精神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供销社-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2-02
省供销社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赵海山副省长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市、州、县供销社,省供销社各出资企业、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1月31日,省政府副省长赵海山对全省供销社工作作出批示:2018年,全省供销社系统以实施乡村振兴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在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新业态培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经济指标稳步提升,改革发展事业成效明显,为促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的一年里,希望全省供销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联结城乡、产销对接的传统优势,在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中部强大市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赵海山副省长的批示,充分肯定了2018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安排部署,这是对供销社工作的肯定和鞭策,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各地供销社要迅速学习传达落实赵海山副省长的批示精神,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谋划2019年工作,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参与实施全省乡村振兴战略、“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努力提升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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