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征集“庆祝建党100周年,传承红色基因”书画作品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征集“庆祝建党100周年,传承红色基因”书画作品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事业中心: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省农业发展中心拟在“七·一”前夕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传承红色基因”书画作品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时间

(一)征集对象:全省农业(畜牧、水产、农机)事业系统干部职工,畜牧、水产养殖、农机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农机大户企业)人员。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

(三)征集联系人:吕彦琳,联系电话:17786028511。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以“知党、爱党、颂党”为主题,注重政治性、时代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做到主题突出、意境深远、健康向上,讴歌诠释党的红色精神。

(二)书法(包括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文字说明。

(三)绘画作品以中国画为主。

(四)作品尺寸不低于三尺整张(100×50cm),不超过四尺整张(138×69cm)、四尺斗方(68×68cm)、四尺条屏(138×34cm),原则上以条屏、斗方为宜。

(五)作品创作者性别、年龄、在职、离退休等条件不限。

(六)作品请装裱后报送。报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

三、展览时间及地点

(一)展览时间:2021年6月下旬。

(二)展览地点:省农业发展中心机关大院(武汉市雄楚大街69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系统内书画爱好者踊跃参与,送展作品不少于5幅,入展作品将结集成册。

(二)作者作品应自创,提交作品视为自愿同意主办单位以公益方式使用。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征集“庆祝建党100周年,传承红色基因”书画作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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