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窨井盖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宜昌市城区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8日宜昌市城区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nb

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宜昌市城区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宜昌市城区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隐患、保障功能、规范外观为重点,立足于解决窨井盖规划设计、材质、施工、管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城区窨井盖病害整治,提升窨井盖品质,建立完善权责清晰、施工规范、管理高效的建设管养机制,让窨井盖成为新的城市名片。

  二、整治范围

  设置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照明、电视等地下管线的井盖设施。

  三、年度任务

  (一)试点示范阶段(2021年)。定标准,做示范,维修改造车行道井盖不少于1000个,完成全面普查等基础工作。

  1.制定规范。分类制定全市统一的窨井盖制式标准、检查井设计施工技术导则及井盖维修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排在首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完成时间:2021年5月底前)

  2.试点检验。选取一条路段进行维修改造试点,解决异响、沉降、破损、弹跳、移位、掉落等病害,总结经验,检验完善工艺,确定工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间:2021年5月底前)

  3.示范整治。在试点基础上,对城区东山大道、夷陵大道、沿江大道、云集路等34条重点道路车行道病害窨井盖进行维修改造,打造窨井盖整治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9月底前)

  4.防控新增。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新井盖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尚未安装井盖且不符合新标准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对井盖设计进行变更,防止问题隐患井盖新增。(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5.全面普查。在前期重点摸排的基础上,对整治范围的井盖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窨井盖数量、位置,明确权属信息,形成管理档案。按照窨井盖现状进行分类,制定下阶段整治计划。(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窨井盖产权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9月底前)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城区道路车行道窨井盖整治工作全部完成。

  1.重点整治。完成城区道路车行道全部病害窨井盖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窨井盖产权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前)

  2.完善机制。建立完善窨井盖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日常养护、应急处置等全生命周期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井盖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窨井盖产权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三)扩面提升阶段(2023年)

  1.扩面整治。完成人行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全部病害窨井盖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窨井盖产权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2.滚动更新。对前期窨井盖整治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整治成果,城区窨井盖病害及安全问题基本解决。(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窨井盖产权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3.管理提升。研究推进窨井盖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窨井盖产权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市城管委牵头城区窨井盖专项整治,要建立会商机制,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要统筹辖区范围内窨井盖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全面实施和扩面提升阶段具体整治计划并推动实施。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要对水、电、气等行业管理的单位以及物业小区、公园广场等行业管理的区域窨井盖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配合窨井盖整治工程交通组织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生产、流通环节窨井盖质量监督工作。电力、通讯、照明、供水、燃气、电视等窨井盖产权单位要建立窨井盖管理台账,落实窨井盖整治主体责任。

  (二)严格标准、周密实施。城区窨井盖整治要治积存和防新增同步推进。一是统一标准。新建项目和改造整治均要严格按照新的标准规范实施,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采购、施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地落实。二是统一步调。各整治责任单位要妥善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并有序推进,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区要加强辖区道路井盖整治的统筹监督,避免无序施工。三是统一检查鉴定。市城管委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鉴定,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保障资金、强化统筹。按照“突出重点、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保障整治资金。市级财政重点保障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重要道路试点示范项目。其它城市道路、非物业小区排水井盖整治由各区财政负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整治资金由其管理部门负责,物业小区整治资金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电力、通讯、照明、供水、燃气、电视等窨井盖整治资金由其产权单位负责。各区各单位要将窨井盖整治工作与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造等项目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责任部门要将城市窨井盖问题整治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市城管委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差的进行通报,对推诿塞责、不作为不担当,造成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2021年窨井盖整治计划表

  附件:

  2021年窨井盖整治计划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始点 整治数量 实施单位 备注
1 西陵二路 沿江大道-城东大道 5 市城管委  
2 西陵一路 沿江大道-东山大道 44 市城管委 线状

 

   维修

3 云集路 沿江大道-东山大道 64 市城管委 线状

 

   维修

4 胜利四路 沿江大道-体育场路 53 市城管委 线状

 

   维修

5 胜利三路 沿江大道-城东大道 22 市城管委  
6 中南路 沿江大道-峡州大道 10 市城管委  
7 白沙路 沿江大道-东山大道 3 市城管委  
8 桔城路 东山大道-城东大道 30 市城管委 线状

 

   维修

9 沿江大道 葛洲坝公园-白沙路 254 市城管委 线状

 

   维修

10 夷陵大道 樵湖二路-白沙路 54 市城管委  
11 东山大道 石子岭路-桔城路 71 市城管委  
12 体育场路 夜明珠路-东山大道 20 市城管委  
13 江海路 沿江大道-夷陵大道 10 市城管委  
14 万达路 沿江大道-夷陵大道 9 市城管委  
15 隆康路 胜利四路-一马路 17 市城管委 伍家段
16 胜利一路 沿江大道-夷陵大道 4 市城管委  
17 一马路 沿江大道-隆康路 12 市城管委  
18 江南大道 红光厂-消防紫阳中队 16 市城管委  
19 点军大道 江南大道-江南三路 11 市城管委  
20 巴王店路 市委党校-将军路 3 市城管委  
21 一中路 巴王店路-点军大道 12 市城管委  
22 五龙大道 江南大道-市监狱 4 市城管委  
23 夷桥路 夷陵长江大桥-点军收费站 10 市城管委  
24 港窑路 沿江大道-桔香路 55 伍家岗区范围由市城管委负责

 

   宜昌高新区范围由宜昌高新区负责

 
25 城东大道 北苑桥段-东临路 33 伍家岗区范围由市城管委负责

 

   宜昌高新区范围由宜昌高新区负责

 
26 发展大道 峡州大道-东山大道 148 宜昌高新区  
27 大连路 青岛路-兰台路 164 宜昌高新区  
28 金岭路 民主路-金猇路 36 猇亭区  
29 正大路 318国道-临江大道 10 猇亭区  
30 机场路 收费站-迎宾大道 2 猇亭区  
31 猇亭大道 磨高路-云池 10 猇亭区  
32 夷兴大道 夜明珠路-宜秭公路 8 夷陵区  
33 平湖大道 夷兴大道-宜秭公路 3 夷陵区  
34 东湖大道 平湖大道-发展大道 4 夷陵区  
  合计   1211    
注:本表中整治数量为初步摸排的问题井盖数量,整治时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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