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兴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0〕第04号
根据《湖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价成[2018]99号)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经现场调查、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和召开座谈会等程序,拟定了《兴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特此公告。
电话:2583880 传真:2583162 QQ:251773528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蓝天大酒店旁)发改局203室
附件:《兴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8日
兴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拟调整标准
二、拟执行时间
拟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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