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伍家岗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15
各街、乡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伍家岗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已经伍家岗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配合

各街、乡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伍家岗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已经伍家岗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配合开展工作。

  宜昌市伍家岗区“百名干部进

  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宜昌市伍家岗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千名干部进千企”要求,深化全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推动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专班高效、安全、有序运转,现对领导小组内设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进一步明确。

  一、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夏明海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汪鸿波 区政府副区长

  王 亮 区政府副区长

  杨 磊 区政府副区长

  何 兵 区政府副区长

  区“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4个综合协调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科技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任务,由张宁同志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从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中明确专人,统一调度。

  二、内设机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 宁 区科技经信局副局长

  副主任:胡 君 区发改局副局长

  伍明艳 区商务局副局长

  余顺清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宋泽辉 区科技经信局工作人员

  许 鹏 区发改局工作人员

  柯昌耀 区商务局工作人员

  易 杨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百名干部进百企”服务活动的组织、落实、督办、考评、总结和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落实信息受理、分类汇总、工作交办、推进督办、跟踪督导和办结销号工作机制;实时掌握联系干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情况,督促联企干部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台账,做好资料数据统计,完善工作管理台账的整理归档;督促工作专班及时受理交办问题,做好活动推进情况的检查、考评和通报等。

  (二)工作协调专班

  1.企业融资协调小组

  组 长:李晓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连芯羽 区金融办工作人员

  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类问题。区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区发改局、区科技经信局、辖区相关金融机构为成员。

  2.人力资源协调小组

  组 长:潘达科 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李红霞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负责协调解决企业用工、人才引进类问题。区人社局牵头,

  区教育局、区招商局等单位为成员。

  3.降成本协调小组

  负责协调解决企业降本减负类问题。涉及工业企业的由区科技经信局牵头,涉及商贸、物流企业的由区商务局牵头,涉及服务业企业的由区发改局牵头,涉及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的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为成员。

  4.营商环境协调小组

  组 长:胡 君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许 鹏 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

  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营商环境类问题。区发改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为成员。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会商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听取服务活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听取企业意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一般性问题,联系单位要积极研究协调解决;对于经协调后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交办;对于协调小组解决不了的重大难题,要根据问题重要性和难易程度,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解决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例会研究解决。区级层面无法办理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至市“双千”办,提请市“双千”办进行转办和督办。

  (二)联动协作机制。各专项协调小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班,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1名同志具体从事此项工作,主要任务是会同成员单位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进行研究办理。各专项协调小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相关单位协商研究解决企业难题。

  (三)办结销号机制。凡是联企干部提交至“双千”平台的问题,必须办结销号。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类问题由联企干部直接答复;一般性问题由对口联系单位协调解决,联企干部负责跟踪协调落实到位;对口联系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专项协调小组分类处置,联企干部持续跟踪问题进展,直至办结销号。

  一是行政许可类问题。由相应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帮办或代办,3个工作日内解决;有法定程序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解决;不符合政策或办理条件的,由职能部门向企业做好解释答复。

  二是基础设施类问题。由企业所在街道、乡协调,具备条件解决的,限定时间落实到位;确有必要解决,但受整体规划及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布局约束一时难以根本解决的,可通过制定临时方案限期解决;不能通过临时方案解决的,要制定问题解决的具体时间表、路线图。

  三是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类问题。融资需求类问题,由企业融资协调小组组织金融机构5个工作日内上门对接。用工需求类问题,由人力资源协调小组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用水用电用气用能等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承担相应公共职能的企业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加紧推进限期解决到位,超出区级职能范围的问题,提交区领导小组报市“双千”办协调解决,责任部门做好跟踪服务直至问题销号。

  四是政策落实类问题。企业提出的政策落实类问题,由责任

  单位协调相关部门研究,3个工作日内答复。符合政策应予落实的,立即办理;确有困难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要向企业说明情况。

  五是其他类问题。企业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又没有政策依据的,由专项协调小组研究并提请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或向上积极争取。企业反映的需特殊支持的个性问题,由专项协调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四)督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周汇总、月通报、季考评,定期、不定期核实联企干部走访企业及协调解决问题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联企单位,增强联企干部服务企业推动问题解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企干部深入企业服务成效、各专班各部门问题解决销号情况纳入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目标进行考核。

  (五)通报问责机制

  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应解决而未解决、或未按时限要求解决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查明情况,分清责任,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问责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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