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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栏目:枝江市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13 加入收藏
经调查,枝江市小动物保护协会、枝江市白洋镇白洋幼儿园2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连续两年未到我局进行年度检查,严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2022年6月9日公告送达了枝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

   经调查,枝江市小动物保护协会、枝江市白洋镇白洋幼儿园2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连续两年未到我局进行年度检查,严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2022年6月9日公告送达了枝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下列单位“可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在规定的期限内,下列2家社会组织未到我局进行陈述,也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要求。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及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枝江市小动物保护协会、枝江市白洋镇白洋幼儿园2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的法人登记。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下列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和财务凭证上交我局予以收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附件: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枝江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

序号 社会团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枝江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51420583MJH638178Y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序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枝江市白洋镇白洋幼儿园 52420583562719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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