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联合线下采购询价单——2021年租用社会车辆服务商
栏目:宜昌市统计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2-21
宜昌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联合线下采购询价单 日期:2020年12月21日采购人宜昌市统计局办公室、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监测一科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2021年租用社会车辆服务商采购项目

  

       
宜昌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联合线下采购询价单
  日期:2020年12月21日
采购人 宜昌市统计局办公室、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监测一科
采购项目名称 宜昌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2021年租用社会车辆服务商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租用报价
采购需求 符合《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车改组发[2019]1号)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
采购人地址 发展大道5号
联系人 陈新良、余丹 联系方式 6253893、6257556
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车辆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职工社保缴费和完税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2.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车辆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租赁的中型、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营运险。

   3.租赁车辆性能良好,品牌型号基本相同,且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公里。

   4.租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不低于5年。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文件组成 1.响应函(附件1)、报价表(附件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单位完税证明、公司从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车辆统计表及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保险证、驾驶员统计表、汽车经营许可证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报价文件要求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

   2.各类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等。报价须在《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车改组发[2019]1号)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以内。

   3.租车合同范本。需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险种、保额及双方权利义务。

   4.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月5日15: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15:30受理结束。

 

   递交地点:宜昌市统计局办公楼5楼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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