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联合线下采购询价单 | |||
日期:2020年12月21日 | |||
采购人 | 宜昌市统计局办公室、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监测一科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昌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2021年租用社会车辆服务商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租用报价 | ||
采购需求 | 符合《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车改组发[2019]1号)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 | ||
采购人地址 | 发展大道5号 | ||
联系人 | 陈新良、余丹 | 联系方式 | 6253893、6257556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车辆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职工社保缴费和完税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2.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车辆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租赁的中型、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营运险。 3.租赁车辆性能良好,品牌型号基本相同,且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公里。 4.租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不低于5年。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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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组成 | 1.响应函(附件1)、报价表(附件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单位完税证明、公司从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车辆统计表及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保险证、驾驶员统计表、汽车经营许可证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报价文件要求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 2.各类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等。报价须在《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车改组发[2019]1号)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以内。 3.租车合同范本。需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险种、保额及双方权利义务。 4.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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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 递交时间:2021年1月5日15: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15:30受理结束。
递交地点:宜昌市统计局办公楼5楼5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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