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20
宜机事发〔2020〕2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机关事务服务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

宜机事发〔2020〕2号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

  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服务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4日

  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为主线,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贡献。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8%以上,人均用水量下降3.2%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以上。

  二、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市直机关、县市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确保市直机关和县市区创建比例不低于10%;完成国家级、省级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做到标准创建高、示范带动效应好,切实提高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2.稳步推进综合节能改造。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综合节能改造试点工作的指导,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广泛调研,制定宜昌市合同能源综合节能改造配套政策及相关推进制度,在能耗量大的行业率先启动合同能源综合节能改造工作。

  3.继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市直公共机构及公益场馆的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市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覆盖面达100%,干部职工参与率达100%;继续落实垃圾投放追溯机制,按需印制和使用二维码垃圾袋,确保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100%;发挥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和宣讲团的作用,继续推动开展“五个一”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确保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指导县(市、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加强节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做好水、电、气前端采集设备的安装工作;做好综合平台线上试运行的调研工作,评估各项功能实现效果,并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平台功能建设;开展节能综合平台二期建设的调研工作,掌握详实资料,为实现节能工作智能化管理提供依据。

  5.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的日常宣传,录制垃圾分类、节约型机关创建及节能环保知识等音视频资料,面向干部职工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在媒体上推介和宣传节能示范、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围绕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开展绿色环保出行、绿色环保车试驾等主题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绿色消费理念。

  6.完善能耗统计制度。按照能耗统计规范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启用新的能耗统计软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开展能耗统计软件使用培训,提升全市能耗统计报表工作质量。

  7.持续开展节能环保培训活动。开展合同能耗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县市区节能工作推进培训、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组织参加国管局、清华大学第七期网络远程培训,提升各级各类节能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

  8.加强对县市区节能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县市区节能工作的特点,按照一县一特色的工作要求,创建节能特色项目,不断提升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

  2020年是形势特殊的一年,全市各公共机构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统筹谋划,迎难而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美丽宜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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