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0-17
鄂电子高评办〔2022〕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要求申报。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本专业评审职称:(一)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二、申报条件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6号)文件规定执行。三、相关政策和要求(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推送至省电子高评办。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人员参加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时填写 《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并提供《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表》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自由职业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由用人单位或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具有人事管理资质的用人单位审核,报省电子高评办。(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本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及以上职称。(五)申报人员必须先参加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并成绩合格。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20-2022年度合格证书(成绩)本次申报有效。(六)推行诚信承诺制度。一是申报人员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二是基层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七)其他未尽事项,按鄂职改办〔2022〕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四、申报途径2022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模式结合的形式开展。申报人员先进行线上申报,省电子高评办线上收到材料并确定受理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个人线上申报及单位推送职称申报个人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1)进行申报。进入页面后按照要求注册账号,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按照系统要求上传PDF格式附件,推送至审核单位。填报完成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端)(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户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无异议后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并确保线上、线下提交的各项信息准确、一致。(二)纸质材料报送凡经电子高评办网上确认受理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将报送的材料进行装订和装袋,交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集中统一报电子高评办。具体材料内容详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武汉市邮科院路特1号信息产业大厦四楼406室联系人:周海霞,电话:(027)88040596六、有关要求(一)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用人单位、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所有报送的材料客观真实。(二)凡高评办同意受理的申报材料,须全过程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三)任职资格时间和业绩材料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省职改办予以处理。(四)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一览表复印件和评审表不装订。(五)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手机号码、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六)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他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七)按照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15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doc附件4: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docx附件5:破格申请表.doc附件6: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平级转评)审核表.xls附件7:2022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附件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附件9: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鄂电子高评办2022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要求申报。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本专业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推送至省电子高评办。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人员参加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时填写 《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并提供《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表》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自由职业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由用人单位或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具有人事管理资质的用人单位审核,报省电子高评办。

(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本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及以上职称。

(五)申报人员必须先参加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并成绩合格。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20-2022年度合格证书(成绩)本次申报有效。

(六)推行诚信承诺制度。一是申报人员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二是基层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鄂职改办〔2022〕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报途径

2022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模式结合的形式开展。申报人员先进行线上申报,省电子高评办线上收到材料并确定受理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个人线上申报及单位推送

职称申报个人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1)进行申报。进入页面后按照要求注册账号,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按照系统要求上传PDF格式附件,推送至审核单位。填报完成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端)(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户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无异议后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并确保线上、线下提交的各项信息准确、一致。

(二)纸质材料报送

凡经电子高评办网上确认受理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将报送的材料进行装订和装袋,交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集中统一报电子高评办。具体材料内容详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武汉市邮科院路特1号信息产业大厦四楼406室

联系人:周海霞,电话:(027)88040596

六、有关要求

(一)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用人单位、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所有报送的材料客观真实。

(二)凡高评办同意受理的申报材料,须全过程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三)任职资格时间和业绩材料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省职改办予以处理。

(四)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一览表复印件和评审表不装订。

(五)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手机号码、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

(六)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他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七)按照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15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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