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9-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构建具有宜昌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以知识产权支撑区域发展为统领,以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为重点,以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为手段,以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为目的,构建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赋能,大力提升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对鄂西渝东的辐射带动能力。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稳步实施。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统筹规划、科学设置项目建设任务;各责任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按任务分工、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改革创新、市场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牢固树立知识产权的质量意识和价值导向,促进知识产权的制度运用和权利经营,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活力。

  政策集成、融合发展。加强政策集成和资源集聚,着力打通知识产权运营链条,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

  突出重点、强化绩效。找准机制创新和项目推进中的工作重点,突出特色、协同发力,打造精品项目和工作亮点;注重项目建设实效,把增强宜昌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标准。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健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制度规范,构建起创新资源高度聚集、运营水平大幅提高、产业赋能明显增强的规范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打造宜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实现“五新”目标,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水平达到新高度。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5个以上,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10个以上,三年内培育单个品牌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的名优品牌30个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值显著提升。

  (二)知识产权产出质量跃上新台阶。形成一批对产业发展和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扶持3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企业创建国际品牌,海外商标注册量和专利申请量显著增加。

  (三)知识产权运用开辟新路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事业单位达到200家以上,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

  (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专利、商标混合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促进高价值专利组合融资。

  (五)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成为新亮点。培育3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全面加强;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建立3个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成辐射鄂西渝东的线上线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并投入运行。

  三、任务及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能力。

  1.开展专利导航示范。完善专利导航决策制度及政策。围绕宜昌特色主导产业和未来布局产业,开展5个以上细分产业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扶持3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现不同类型专利导航之间的有机衔接。三年内争创5个以上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2.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健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体系,以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多方参与。制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完善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培育优势产业,打造区域品牌,拍摄地理标志宣传片,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作用,聚焦区域商标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完善带农惠农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能力建设,培育地理标志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三年内培育至少1个区域特色产业,打造至少1个区域商标品牌,扶持10件以上地理标志破解运营难题,支撑区域特色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扶贫办)

  3.持续推进品牌提升行动。完善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支持政策,依托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加大区域商标品牌和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组织开展制造业品牌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升级行动,辐射带动全市农产品品牌加快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品牌示范行动,创建全市现代服务业示范商标集群;组织开展国际品牌创建,支持优势企业建设境外生产基地,开展自主品牌国际营销,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重,加强海外商标布局,三年内培育单个品牌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的名优品牌30个以上,扶持30家以上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宜昌海关)

  4.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研究统计数据获取渠道和统计分类方法,对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和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统计和监测专利密集型产业及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总体情况,重要指标及时公开和上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5.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制定并实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办法》,出台专利密集型产品相关政策,加大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三年内认定300件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定期向社会公开专利密集型产品清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二)激发内生动力,多方位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6.高质量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大力推广使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三年内推动20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完成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工作,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贯标认证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奖励创新能力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7.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建立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体系,支持服务机构入驻中小微企业聚集区,支持企业转化专利技术、培育自主商标品牌,迅速提升企业的创新意识及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三年内力争服务至少1000家中小微企业,平均每家被托管企业新增知识产权5项以上,拥有有效专利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

  8.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鼓励高校院所优化对接机制,创新专利技术快速许可等模式,降低创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降低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高校院所未实施专利,畅通专利信息渠道,加强专利技术供给侧和需求侧分析,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技术对接服务。充分发挥技术经纪服务机构功能,建立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为中小企业专利转让、技术转移牵线搭桥。鼓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同中小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畅通获取渠道,推动免费或低价许可,支持中小企业转化实施,三年内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9.引导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围绕主导产业,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组建5个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在关键核心领域进行专利布局。支持联盟建立整体知识产权运营计划,深化创新资源共享;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联合应对机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构建集中许可授权的专利池,支撑联盟成员与产业共同发展;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0.开展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引导企业将创新成果固化为专利权、企业标准,在标准制定前开展专利布局,双路推进标准的实施与推广、专利的交易与分配,促进专利与技术标准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年内支持10家以上企业进行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推动优势企业将含有专利的技术标准上升为行业、国家标准,大力支持优势企业以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占领行业制高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大胆先行先试,全面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1.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强力推进落实《宜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丰富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财政补贴力度,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容忍度,全面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12.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创新主体以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以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各环节的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风险管控,三年内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

  13.丰富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加大知识产权保险推广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在专利维权、质押融资、海外贸易方面的风险,三年内推动20家以上企业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切实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难的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宜昌银保监分局)

  (四)完善软硬件设施,高水平建设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14.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载体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加强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和政策供给,建设宜昌知识产权服务大厦,引导30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入驻,集聚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实现线上和线下资源双重供给,推动服务与产业发展相融合、相支撑,着力打造宜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核心承载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5.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以市场化方式,依托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线上线下宜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及各县市分平台,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数据监控板块、中介交易板块、金融服务板块、信息咨询板块。整合知识产权创造、服务、交易、保护等资源,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发挥平台在鄂西渝东区域的服务辐射功能,力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6.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国企、央企、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联合产投资本,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以股权投资形式,引导建立3个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产业专利导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产业链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促进知识产权与市场资本有效对接,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积极创建国家级运营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

  17.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省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宜昌,加大现有服务机构和平台的培育力度,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力争三年内培育3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构。加大服务机构监管力度,扎实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大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拓展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对接渠道,加强大学生知识产权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吸引大学生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8.全方位筑牢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基础。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力度和培育力度。对于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依法依规给予一定的研发和项目启动资金;对于知识产权高端人才,依法依规发放住房补贴及人才津贴,优先享受市人才公寓承租使用权;对于知识产权优秀人才,落实相应优惠政策和职称评定、评先优先待遇,依法依规给予领办的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或其他补助政策。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立体网络,将知识产权列入党校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党员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储备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力争三年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30000人次以上,规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委党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6月至9月,制定《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程序报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制定所有建设子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方案,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稳步推进、分类实施阶段。

  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完成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线上线下平台搭建工作,并投入试运行;按计划启动所有建设子项目,完成项目申报、组织评审、开展实施等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2年2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要求,开展中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继续推进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各项目建设,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基本建成规范化、市场化的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三)绩效评估、总结验收阶段。

  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完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具体建设项目的总结验收工作。完成项目整体总结报告,接受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党校、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招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宜昌海关、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完善配套政策。加强部门协调,在专利导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品牌创建、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细化项目申报条件、绩效目标、质量监督、验收评价等标准和程序;在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贯标和运用示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和创新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着力打造知识产权运营链条和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立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有序建设。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通过财政补助、股权投资、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域建设的资金比例不得少于40%;以市场化方式使用的资金比例不得少于40%”的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与项目管理规定,明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的方式和程序,建立资金使用台账,防止补助奖励政策简单化、低效化、零散化。

  (四)强化绩效评价。加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督办力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指标的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借助第三方评价、审计机构力量,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做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进展、重点项目推进和运营服务业态发展等工作的数据统计、效果追踪和总结分析,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大力宣传推介成功经验,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附件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承担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资金申请受理审核、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专利导航示范、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品牌提升行动、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畅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开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运营人才培育等工作。负责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载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配合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

  市委党校:配合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育工作。

  市发改委:配合开展专利导航示范工作。

  市教育局:配合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工作。

  市科技局:配合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工作。

  市经信局:配合开展专利导航示范工作、推进品牌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载体建设、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运营人才培育等工作。

  市人社局:配合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运营人才培育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品牌提升行动。

  市商务局:配合推进品牌提升行动。

  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品牌提升行动。

  市国资委:配合开展专利导航示范工作、推动市政府出资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工作。

  市统计局:牵头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机制;配合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

  市扶贫办:配合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配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工作。

  市招商局:配合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工作。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载体建设。

  市税务局:配合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育工作。

  宜昌海关:配合推进品牌提升行动。

  人行市中心支行:配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宜昌银保监分局:配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开发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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