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公安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9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推进“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印发<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主题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和事项标准规范&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根据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推进“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印发<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主题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和事项标准规范>的通知》要求,通过前期试点、部门联动、系统联调、网上网下联办,已经具备条件在全市推广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服务业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推进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联办”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实现事项管理全统一、业务系统全联通、统一受理全覆盖、重点事项办理全提速的重要措施,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出台了《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主题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和事项标准规范》,指定宜昌、恩施开展试点。通过前期先行先试、政务数据共享,实现群众在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同步申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障卡,做到了“多表合一、智能填报”,实现了“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目前,新生儿出生登记、医保、市民卡等“一事联办”登记服务方便群众,提升了政务服务质效。各地要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工作流程,网上网下同步推进,迅速启动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服务。

  二、进一步优化流程和规范服务。一是优化流程。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窗口或者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新生儿落户”时,医保窗口、社保卡(市民卡)窗口同步受理“新生儿参保登记”“社保卡保登记”,需要领取社保卡的,由社保卡(市民卡)窗口制作。对乡镇派出所具备办理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条件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主动协调,与医保、社保卡(市民卡)窗口对接,积极开展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二是当场办结。按照“多表合一、智能填报”要求,由申请人网上注册,扫描相关证件,做到系统自动生成表单、提取信息补录复用,确保“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三是网上录入。新生儿落户主题由行政相对人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根据页面提示进行一表填报,完成网上申报。办件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以参保地分发至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四是线下联动。因省级公安、医保、人社、卫健等部门系统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未完成对接,各地可参照夷陵区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方式办理,通过“钉钉群”等共享交换相关信息,保证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即办即结。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是推进政务服务的一项新举措,各地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政策,加强政策解读,领会政策精髓,优化服务环节,主动服务群众。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打通部门系统节点,强化网上网下受理,主动对接跟进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完善服务指南,高效服务便民,确保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惠及更多百姓,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宜昌市公安局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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