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栏目:宜昌市公安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9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从4月13日起宜昌市正式启动市内、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一、异地受理对象1、市内异地受理范围:县市和夷陵区的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宜昌市主城区,或者宜昌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从4月13日起宜昌市正式启动市内、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一、异地受理对象

  1、市内异地受理范围:县市和夷陵区的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宜昌市主城区,或者宜昌主城区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县市和夷陵区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

  2、省内异地受理范围:省内其他市州、县市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宜昌市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目前只受理恩施、孝感、仙桃等地异地证件,其他市州和县市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3、全国异地受理范围:待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程序测试上线后,市局另行通知(并同时启动全国挂失申报、丢失招领服务业务)。

  二、异地受理条件

  1、市内、市外、省外离开户籍地的居民,并已经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2、先登记、后办证。申请人必须在辖区公安派出所按要求登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后,到指定的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领。

  3、实行就近办理。外地居民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必须按居住地就近到宜昌主城区和县市设立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宜昌主城区禁止跨区办理。

  三、异地受理流程

  1、信息查询。户籍民警受理异地居民身份证申领时,应分别在全国、全省人口信息系统和公安警综平台查询,核查人员基本信息,重点查验照片信息,查询是否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了流动人口信息。

  2、材料审核。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居住证或其他证明;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复印件)、居住证或其他证明。

  3、信息受理。对申领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一致,登录“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办证服务平台”,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指纹和相关登记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付申领人签字确认,收取证件工本费,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审签。对跨县、跨市异地受理的信息,通过“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办证服务平台”及时将受理信息推送至申领人户籍地,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在5个工作日审核签发,对审签不通过的信息,及时说明情况(必须时电话沟通)。

  5、证件制作。异地受理点受理的制证信息统一上传到省厅制证中心进行制证。

  6、登记发放。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省厅将制作的证件寄发给异地受理点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应及时通知申领人领证、验证。

  7、证件领取。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现场核验证件的机读、视读和指纹信息。

  四、下列情形人员需回原籍受理

  1、人口信息中照片与申请人不一致的,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人口信息主要项目不一致的。

  2、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重复户口、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的。

  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4、全国、全省人口信息系统无照片信息人员。

  5、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人员。

  6、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人员。

  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认真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公安机关收取的费用应及时入账,并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六、及时提供人性化服务

  为更好地方便办证不能及时领取证件的居民,专门开通了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填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由邮政快递公司直接邮寄到申领人指定地点。

  七、加大异地办证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宜昌网、宜昌新闻网、平安宜昌、公安微博微信等平台和公安窗口电子屏全天候滚动播放等,宣传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准确解读政策要求,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全市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要向社会公布宜昌市17个异地受理点位置、服务电话、工作流程、所需手续、注意事项等,引导群众依法领证、合法用证。

  附件: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2.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措施。

  宜昌市公安局

  2016年4月13日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1、信息查询。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时,户籍民警应分别在全国、全省人口信息系统和公安警综平台查询,核查人员基本信息,重点查验照片信息,查询是否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登记流动人口。

  2、材料审核。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居住证或其他证明;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复印件)、居住证或其他证明。

  3、信息受理。对申领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一致,登录“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办证服务平台”,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指纹和相关登记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付申领人签字确认,收取证件工本费,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审签。对跨县、跨市异地受理的信息,通过“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办证服务平台”及时将受理信息推送至申领人户籍地,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在5个工作日审核签发,对审签不通过的信息,及时说明情况(必须时可电话沟通)。

  5、证件制作。异地受理点受理的制证信息统一上传到省厅制证中心进行制证。

  6、登记发放。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省厅将异地制作的证件寄发给异地受理点县级公安机关后,受理窗口应及时通知申领人领证、验证。

  7、证件领取。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现场核验证件的机读、视读和指纹信息。

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举措

  1、开展微笑、引导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组织窗口办证民警到三峡建行等窗口单位开展文明规范礼仪的“微笑服务”培训。聘请中国移动金牌客户经理,对窗口民警“站、立、行、走、言”等行为规范进行培训。在基层派出所设立“引导员”咨询服务台,落实专人负责接待、引导、代办及业务咨询,对每一位前来办事办证的服务对象,使用规范用语,负责解答群众咨询,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

  2、身份证照片“六选一”服务。为保证辖区居民办理称心如意的身份证,开发身份证照片“六选一”任选服务,居民在申办身份证时均可在公安派出所拍摄6张身份证照片,由居民选取一张最满意的照片,作为身份证“证件”照片。

  3、推动办证前移服务。将临时身份证由县市区局下放到中心派出所制发,保证了群众当天领证;将居住证制发下发到社区,极大方便辖区外来人员办事办证。

  4、节假日正常办证服务。从2012年以来,实行长假第4天、每月首个周六上午,户政窗口正常办证,主动为外地工作或工作繁忙 “白领”、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

  5、开通户政窗口评价服务。与科技公司合作,开发户政窗口服务评价系统,积极推动户政窗口群众服务评一评、满意之处赞一赞、问题之处提一提、好的建议留一留等服务措施落实。

  6、开通身份证直通车服务。开通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进一步缩短居民身份证申领周期,确保急需用证群众及时领取证件,保证在15日内将居民身份证投递到申请人手中。

  7、开通网上微信查询服务。公民可通过宜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直接查询身份证办理进度和状态。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