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薛良芹)
栏目:枝江市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6-29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本人薛良芹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证2003-11006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2021年6月29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因我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薛良芹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证2003-11006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2021年6月29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证2003-1100623号 薛良芹

 

  

国有土地证   枝江市马家店沿江大道 土地面积:11.75㎡


公告单位: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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