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隆银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竞租公告(第2次)
栏目:枝江市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7-01
经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将于2021年7月9日上午10时整在市供销社4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竟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租标的物及期限:供销大厦三楼:建筑面积2,085.99平方米,年租金137,675.34元,保证金137,675.34元。供销大厦五楼:建筑面积635.04

  经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将于2021年7月9日上午10时整在市供销社4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竟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及期限:

  供销大厦三楼:建筑面积2,085.99平方米,年租金137,675.34 元,保证金137,675.34 元。

  供销大厦五楼:建筑面积635.04 平方米,年租金30,481.92元,保证金30,481.92元。

  供销大厦六楼:635.04平方米,年租金22,861.44元,保证金22,861.44元。

  (鄂信诚评字[2021]第06-017号)

  租赁期限3年

  标的以单年租金进行竞价(即单年的租金为起价进行竞价,最终的成交价为三年总租金)。

  本次竞租的标的仅指标的所在房屋建筑物的租赁权,不包含房屋建筑物本身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注:本次竞租标的中,有部分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租赁合同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竞租成交后,标的房屋的清场工作由竞租人自行解决。

  二、租赁标的展示:

  租赁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租赁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竞租人可申请实地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报名流程及费用: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优先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凭相关证明资料与我公司办理竞租手续,逾期或未办理竞租手续的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2)意向竞租人需在2021年7月8日17时前(报名截止时间)与我公司办理竞租手续,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并领取《竞租资料》。

  (3)通过资格审核后,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

  户名:枝江市隆银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807073009024507582

  开户行:工商银行枝江支行

  四、联系人及电话:

  王军 13872451149

  注:本公告在枝江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并同时在厂所在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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