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益路限价商品房(东辰雅园)项目消防工程(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03
一、招标条件:合益路限价商品房(东辰雅园)1#—8#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概况:1、建设规模:合益路限价商品房(东辰雅园)1#&mda
  一、招标条件:
  合益路限价商品房(东辰雅园)1#8#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合益路限价商品房(东辰雅园)1#8#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195429.26m21#-8#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1#和2#楼地上三十(二十八)层,3#楼地上三十一(二十九)层,4#5#6#楼地上三十一层,7#楼地上三十三层,8#楼地上三十三(三十一)层。地下车库与配套工程为框架结构。
  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区合益路。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防管网安装,消防报警系统、通风排烟系统安装、防火卷闸门安装等其他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管道孔洞预留及管件预埋等施工任务配合主体工程一并完成不计入工期。)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 工壹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考核证书原件);
  7、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与《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一致,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且拟派在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能相互兼任;
  8、投标人2010年11日以来完成过2项及以上且单项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甲方出具的验收文件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还需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并经甲方盖章)。
  9、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4 4 1 日至2014 4 14 日 。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 4月 14日 9时 30分。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记载的备案人员且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七、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年 4月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
联 系 人:宋妍妍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