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1-08 17:26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湖北远安网

  项目概况:

  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恒晟(远)采字[2021]002号

  2、项目名称: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33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3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拟定建设规模为:总占地面积33226.04㎡,总建筑面积103358.97㎡,住宅户数528户。建设内容包括:7栋高层住宅,配置1栋5层商业及部分1层商业用房,581个停车位(停车位满足1比1要求)、绿化、给排水、电力等配套服务设施。

  (2)采购内容:代理招标内容包括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地质勘测、造价咨询、场平及基坑支护工程、主体施工、消防安装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电梯、市政配套施工、绿化工程、永久供电、检测、安防监控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招标与采购代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期:每个单项招标项目在法定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招标工作并移交招标成果文件资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8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09时00分(注:08:30时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远安网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66号

  联系方式:1303272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8号

  联系方式:13469824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刚

  电 话:13469824517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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