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长江大桥PPP项目招标公告(宜采计划【2016】XM2714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伍家岗长江大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5]1200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人民政府以宜府函[2016]59号文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P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伍家岗长江大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5]1200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人民政府以宜府函[2016]59号文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社会资本投资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与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项目南侧为点军区艾家镇,北侧为伍家岗区,上距宜万铁路长江大桥5.3km,下距宜昌长江公路大桥6.1km。南起江城大道,沿线跨越谭艾路、滨江路、长江、伍临路后止于花溪路,主线全长2.813 公里。主桥采用主跨1160 米正交异性桥面板钢箱梁悬索桥方案,桥宽31.5 米,实现一跨过长江;江南侧引桥292m,江北引线1080.829m(路基段681.529m,桥梁段399.3m),两侧引桥采用3040 米跨径预应力混凝土梁,桥宽25.5 米;路线设置江城大道和伍临路两座立交。全线按城市快速路、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主线设计车速 80 公里/小时,匝道3040 公里/小时;荷载标准:城-A;通航标准:内河航道Ⅰ-2)级,通航净高不少于 18 米,单向通航净宽不少于 220 米,双向通航净宽不少于 400 米;地震设防烈度:基本烈度为Ⅵ度,按Ⅶ度构造设防;桥梁设计基准期:100 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桥梁工程、立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和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
  2.2 PPP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PPP总投资为24.415528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4.481156亿元(其中暂估价1.468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81251亿元(其中暂估价1.404913亿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费6.5亿元,预备费0.85312亿元。
  2.3 运作模式
  2.3.1本项目采取“BOT ”(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收益来源:特许经营期内 “车辆影子通行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资金来源为市城建资金,由宜昌市财政局直接按照《宜昌市伍家岗长江大桥PPP项目合同》支付。
  2.3.2本项目由宜昌市政府授权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宜昌市住建委”)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宜昌市政府指定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市建投集团”)代表政府出资;宜昌市建投集团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负责项目建设的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SPV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宜昌市住建委负责监督SPV公司合同履约情况。
  2.3.3本项目PPP总投资为24.415528亿元,项目资本金为10亿元,由宜昌市政府指定的宜昌市建投集团和社会投资人按19的股权比例出资,其中宜昌市建投集团出资本金总额为1亿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城建资金,社会投资人出资本金总额为9亿元。资本金注资进度按建设期前三年442的比例注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同进度同比例注入。其余所需债务资金为14.415528亿元,由社会投资人通过融资解决,相关融资成本由社会投资人自行承担。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拟为本项目提供一定的资本金,若中国政企合作基金进入后,社会资本应接受相应的股权等调整,中国政企合作基金与社会资本在“影子通行费”的分配上享受同股同权,但不参与SPV公司的经营管理。
  本项目申请到的国家重点专项基金等其它资金,社会资本应接受相应的股权等调整。
  2.3.4 片区土地开发
  除本项目外,宜昌市政府确定同步进行伍家岗区共联片区土地一级整理,该片区紧邻伍家岗长江大桥,规划面积5520亩,片区一级整理完成后可提供可用建设用地约1600亩。经估算,该片区征地拆迁成本约2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约5亿元。
  本项目中标人需借款10亿元用于该片区土地一级整理,政府按4.75%(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行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不计复利),利率不作调整,借款期限不少于2年,政府通过该片区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借款。在大桥建设第2-4年,中标人必须参与片区土地出让并保证按挂牌起始价举牌,土地挂牌起始价不低于市场评估价。
  2.4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PPP合作期24年,其中建设期 4年,特许经营期为20年。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与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SPV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项目投融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投融资资金的能力,注册资本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截止2015年底,净资产达到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且资产负债率应小于80%。
  3.1.2 项目建设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006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担过一座跨大江大河或湖泊海湾且主跨达到1000米及以上悬索桥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含在建工程)。
  3.1.3 房地产开发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011年10月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3.1.4 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人由商业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专业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或:投标人为子公司投标、信用等级为AA级的,其母公司信用等级须为AAA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 9   30  日至2016  10   10    17 30  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元),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请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于2016年930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人及方式

  招 标人: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夷陵广场旁)
  邮编: 443000
  联 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5171585999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致远广场189-1号六楼
  邮编:443000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话:13650593366
  
  

2016 9 30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