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03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及《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精神,提高政府投资审计质效,防范政府投资审计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及《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精神,提高政府投资审计质效,防范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范围和内容(一)政府投资概念。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使用财政资金和财政负有偿还责任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二)政府投资审计范围包括:

  1.财政预算内工程建设项目。

  2.政府以特殊国有资源和优惠政策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

  3.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工程建设项目。

  4.其他涉及国家战略和公共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

  (三)政府投资审计内容包括:

  1.遵守国家法规、落实政策措施和执行规划情况。

  2.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情况。

  5.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6.投资控制和工程造价情况。

  7.投资绩效情况。

  8.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9.环境保护情况。

  10.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特许经营活动情况。

  11.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政府投资审计应当围绕审计目标确定重点审计内容,关注投资结构、投资绩效、征地拆迁、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及环境保护等事项,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管理漏洞、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

  二、政府投资审计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四)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一类项目指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二类项目指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类项目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实施的建设项目和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类项目由建设单位每年度按照实施情况报审计机关备案;四类项目指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专项审计的建设项目,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等。

  (五)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层审计。一类项目由建设单位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审计部门实施跟踪审计;二类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审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及投资审计内容直接组织实施审计;三类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聘请社会机构进行审计,审计部门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核查,实行审计监督;四类项目由审计部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实施审计。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检查

  (六)加强审计统筹作用。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时,统筹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综合监督作用,提升审计效率。坚持依法审计,积极探索实施政府投资审计创新方式,稳妥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

  (七)重大投资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市审计局根据项目特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市审计局不定期对跟踪审计社会机构开展现场抽查、检查,抽查检查人员在岗情况、跟踪审计常态化工作、问题线索及合理化建议等。跟踪审计项目结束后,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八)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情况,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市审计局按照10%以上比例,每半年开展审计“双随机”核查,核查建设单位落实政策措施、履行建设程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质量等相关情况。审计核查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工作。市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审计机构选用和管理

  (九)强化社会审计机构选用主体责任。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审计机构选用,严格按照《宜都市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执行,依法依规进行采购,采购人要承担采购活动中主体责任,履行对选定社会审计机构履责行为的监管。

  (十)加强中介机构行业管理。住建部门作为中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审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行社会审计机构负面清单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并及时提供中介机构信用信息。

  (十一)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审计部门对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实行年度考核管理,按照审计质量、制度建设、信息公开、服务情况、收费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设定一年整改期,整改到期经考核后再次进入采购目录。

  (十二)实施联合惩罚措施。经认定的黑名单企业,实行惩戒措施,五年内不得参与宜都市相关业务工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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