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宜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宜府规[2010]3号)及《宜昌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宜财采计[2014]346号),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决定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二、采购对象:法律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宜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宜府规[2010]3号)及《宜昌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宜财采计[2014]346号),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决定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二、采购对象: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供应商条件:
  本市城区范围内依法成立5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五、采购对象内容: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对市政府拟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论证;
  (三)对市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交法律意见书;
  (四)参与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五)对重大涉法涉诉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方案进行法律论证;
(六)对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
(七)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配合采购人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八)受市政府委托,代理涉及市政府的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
  (九)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报名事宜: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采购供应商条件,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请下载填写《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采购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登记表》,并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复印件,按下列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4 420144月11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协调科
  (三)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6256537,15071739371
宜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4年4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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