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行动计划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联络员 |
联系方式 |
省知识 产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专利代理条例》、《湖北省专利条例》 |
知识产权行业干部职工,社会大众,包括企业、学校、科研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各类市场主体及知识产权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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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局领导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创新、创造社会环境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权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纳入党组中心组重点学法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省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省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应当承担的八项主要职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述职述廉述法。 3.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省局新任干部在局机关举行宪法宣誓,积极做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 4.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使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5.成立省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结合省局实际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将《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融入普法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6.编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十问》《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资料发放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参加全省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开展全体职工法治培训,组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专职执法队伍业务培训; 9.开展“4.26”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专利周、“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6.1新《专利法》普法宣传; 10.充分运用平台新媒体(如微信、微博、网站)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
副局长 程 浩 |
保护 协调处 |
孙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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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86759082 邮 箱:475209149 @qq.com |
填报说明:1.普法内容:主要填写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个性普法内容。共性普法内容由省普法办依据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和省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制定。2.普法对象:指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普法对象和对社会开展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含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等)。3.普法目标:指本部门本单位“七五”普法期间要求实现的总体目标、年度阶段性目标及效果。4.行动计划:指本部门本单位按年度实施的各种具体有效普法举措及每项措施的完成时限。5.责任领导:指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6.责任部门:指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内设机构。7.联络员和联系方式:指具体负责普法宣传的工作人员及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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