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武汉海关关于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湖北省商务厅、武汉海关关于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为推动湖北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外贸企业获得感,湖北省商务厅、武汉海关联合制定了有关具体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优化通关作业流程

1.压减检疫审批时间

全面实施进境食品、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无纸化,对合规的审批申请,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直属关级核准。对于资料完整合规、提前预约的,随报随批。对肉类、冰鲜水产品、巴氏杀菌乳等生鲜产品给予优先审批。

2.减少随附单证和证明

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发票等商业单证。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时提供的“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等证明。

3.推广“直提直装”模式

全面推广进口“船边直提”、出口“抵港直装”改革,根据企业需求,允许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待货物到港时,根据海关指令对货物进行分流,无需查验的货物可直接提离或装船。针对“光芯屏端网”企业空运进口设备的特殊需求,创新实施“机下直提”模式。

4.深化“两步申报+N”应用场景

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汇总征税”、“两步申报+商品拆分”功能应用,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两步申报+先理货后报关”申报模式,通过功能叠加重点服务“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发展。

5.实施进口“两段准入”监管

对于符合条件的货物,企业可申请实施转场检查、附条件提离和口岸目的地合并检查。

6.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作业时限

分类制定湖北水运、航空、铁路口岸进出口作业时限表,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公示。持续细化完善并及时公开场内转运、移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稳定企业生产和物流预期。

二、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7.优化监管证件线上申领功能

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增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等监管证件线上申领并自主打印功能。外贸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线上申领23种监管证件。

8.增强“单一窗口”跨境融资功能

提升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贸易金融服务效能。外贸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实现与12家金融机构的对接,获取在线金融服务支持,满足企业全天候、无纸化提交的需求。

9.实施远程监管

依托“远程作业支撑平台”,对进境种鸡、进境粮食实施远程监管;推广“智慧核查”系统,实行网上核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0.提升“单一窗口”服务水平

启用单一窗口运维服务平台,企业可通过95198热线咨询“单一窗口”相关问题。实现企业反馈问题和服务请求工单式记录,记录生成、流转、处置均有反馈。

三、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11.落实口岸降费措施

严格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有关政策。落实财政部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鼓励竞争、价格检查、行业协会引导等方式,推动降低港口、机场、铁路物流、仓储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

12.落实口岸收费公示制度

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督促口岸收费主体动态更新上报口岸收费清单,并在“单一窗口”以及经营作业场所内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13.开展口岸收费专项检查

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各类中介违法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促进新业态发展

14.支持跨境电商业态高质量发展

建设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发展。认定一批省级公共海外仓,对建设运营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在黄石、宜昌、襄阳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探索“跨境电商+邮快件”出口监管新模式,推行“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优先查验”等举措,实现湖北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快速发展。

15.加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

实施外贸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完善“楚贸通”线上平台功能,为外贸企业提供资质代办、通关物流、市场开拓、外贸谈判、结汇退税、融资服务、信用保险、培训咨询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鼓励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提档升级,成为AEO认证企业。

16.推进加工贸易保税维修等业态发展

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建设一批加工贸易园区,培育加工贸易示范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外以保税方式开展飞机及部件全球维修业务,对不实际进出境的飞机允许采用形式申报办理通关手续,设立保税维修账册,实施工单式核销。

17.开展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协同试点

积极推动融入长三角布控查验协同机制,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进口的不宜在口岸海关监管区实施进境查验的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存储等货物实施“口岸外观查验+目的地综合处置”的两段式布控处置流程,最大程度减少口岸查验对商品性能品质影响。

五、增强企业服务效能

18.引导企业主动披露

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可从轻、减轻处罚或依法免于处罚。企业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可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19.优化容错机制

对于运用“提前申报”和“两步申报”模式的企业,由于装运配载、修改进口日期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属于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情形的,报关单位可以向海关申请复核,复核更正的报关差错记录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20.实行“首错不罚”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创新涉税前置审核制度,对于归类审价原产地等涉税要素的申报不准确的,先提请关税职能部门甄别,符合案件移交条件的再办理移交。建立因关税要素技术原因“首错不罚”机制。

21.推动AEO认证企业扩量增效

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开展AEO重点培育,对新兴贸易业态企业开展“一企一策”信用培育,实现全省AEO高级认证企业数量突破100家。为获得AEO认证的企业优先办理海关手续、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比例、设立海关企业协调员,使AEO企业信用认证成为外贸“绿色通行证”。

22.优化关税技术和技贸措施服务

开通“武关归类”微信公众号,全面推行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服务,便利企业查询商品归类,提高贸易可预知性。加强国外重大技贸措施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做好通报评议和特别贸易关注议题征集, 每月通过武汉海关门户网站、“武易通关”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技术性贸易措施风险信息提示。

23.推行免除海关税款担保试点

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可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参与免除税款担保试点工作。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作为报关单上的进出口收发货人,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境修理货物、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的货物、进口租赁货物、进口公式定价货物税款担保的差额部分等特定海关业务时,可凭企业保证函,免除税款担保。

24.加大对外贸企业金融支持

加强政企银保合作,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进“楚贸贷”业务快速发展,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25.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

省商务厅、武汉海关共同建立重点外贸企业的联系制度。对年进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帮扶。充分运用“企呼关应”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响应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诉求,当好市场主体“店小二”。

湖北省商务厅

武汉海关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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