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2021年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侧重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打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查考生理论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通用能力。

三、面试组织

本次面试工作由厅人事处组织实施,在半日内结束。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

面试地点:湖北省民政厅(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候考室地址:湖北省民政厅主楼三楼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7:4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逾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面试考生事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主考官和2名考生代表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根据岗位抽签顺序,每次面试1人,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考生所视范围内摆放计时器,每道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剩余分钟时计时员作出提示;考生答题时间到,由计时员作出提示,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面试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主动加强自身健康检测,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到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入场前汇报本人情况,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对于现场检测体温超出37.3℃的考生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面试完成后,候考室、考场及该考生所用物品根据防控工作要求进行消毒封存,考生信息将通报其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面试答题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物,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六)考生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八)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

(九)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十)考生在面试中,可作记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和记录带离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候分。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

(十一)考生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二)面试全过程现场录像。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hube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0657185、027-50657135

监督举报电话:027-50732824

附件:2021年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民政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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