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联络员

联系方式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

各市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省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处室负责人

与国家打非办衔接,配合国家培训计划,开展本省学习培训活动

陈宽宏

金融二处

苏民奎

13971672788

宣传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金融知识

社会公众

1.组织湖北电视台对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摄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公益视频开展轮播。
2.联合湖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刊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宣传专版,全面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组织学习融资担保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市州金融工作部门人员,融资担保公司高管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人员等。

拟于12月底前,分别对各市州金融工作部门人员、全省融资担保公司高管、相关业务人员和全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高管、业务人员各组织1次业务培训。

陈宽宏

监管一处

董慧丽

13387538720

组织学习《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四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四类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

拟于10月底前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并于11月底前,以分行业召开座谈会形式,宣传解读相关监管政策。

严 宓

监管二处

郭 翔

13871199958


推荐企业上市培训,学习《证券法》、《公司法》法律法规。

拟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

拟于10月前会同上交所、深交所专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严 宓

上市中心

向 勇

13036146130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按照省普法办要求,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完成在线学法用法考试。

吴岷钢

金融三处

徐 冰

13971023996

填报说明:1.普法内容主要填写本处室年度重点个性普法内容。共性普法内容由省普法办制定。2.普法对象本处室内部的普法对象和对社会开展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含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等。)3.行动计划本处室按年度实施的各种具体有效普法举措及每项措施的完成时限。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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