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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21〕22号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加入收藏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21〕22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鄂监刑暂字第22号


罪犯黄文1994年11月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阳新县人,因寻衅滋事罪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2日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刑期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1年7月7日止。刑期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1年7月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黄文暂予监外执行。




2021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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